【信息发布时间:2025-09-29 17:4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乡镇(街道)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一期)设备更新项目 JSZC-320700-JSGL-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23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00-JSGL-G2025-0002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乡镇(街道)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一期)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1417.9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417.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需完成48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更新,并新建12套标准空气站房,提供一年的质保期。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连云港市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网设备采购需求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1 | PM2.5分析仪(核心产品) | 48 |
2 | PM10分析仪 | 9 |
3 | SO2分析仪 | 9 |
4 | NOX分析仪 | 9 |
5 | CO分析仪 | 9 |
6 | O3分析仪 | 9 |
7 | 动态校准仪(含紫外光度计) | 9 |
8 | 零气发生器(含CO剔除器) | 9 |
9 | 气象五参数仪(含三脚架等辅助设施) | 48 |
10 | 采样系统(特氟龙带温控自动加热) | 9 |
11 | 机柜(1套包含3组机柜) | 12 |
12 | 标准气体 | 9 |
13 | 减压阀 | 9 |
14 | 工控机及数据采集传输软件 | 12 |
15 | UPS | 12 |
16 | 视频监控(含室内球机、室外球机、NVR硬盘录像机、网络交换机) | 12 |
17 | 防雷系统 | 12 |
18 | 空调(带来电自启) | 24 |
19 | 灭火器 | 12 |
20 | 标准空气站房 | 12 |
21 | 基础设施建设 | 12 |
更新的旧设备拆除后,按照采购人需求,搬运至指定地点,协助采购人开展设备相关报废工作。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50天内交付验收;1年质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近三年内无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4.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5-10-2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4号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8205139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冠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18-802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0518-802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