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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VOCs综合治理能力提升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01 11:5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VOCs综合治理能力提升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23-XHGS-G2025-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22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3-XHGS-G2025-0009 

项目名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VOCs综合治理能力提升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5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设定/不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95万元,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VOCs综合治理能力提升服务项目,按照《连云港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园区企业VOC排放指纹化管理,对园内涉VOCs排放企业治理“一企一策”动态开展评估更新,识别特征污染物,建立园内企业VOCs排放“指纹库”,同步建立全要素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委派专人紧盯数据,基于VOCs排放“指纹库”开展溯源分析处置,强化VOCs高值监管能力,在公共区域建设VOCs无组织排放自动监测能力;结合省级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建设完善VOCs指纹化管理、精细溯源、特征污染物名录库、有毒有害气体、园区企业交互管理等信息化模块,支撑园区快速进行高值问题处置,开展长效管理。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22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灌云县燕尾港镇

联系人:付帅

联系电话:17206083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3505-3506

联系人:新宏1

联系电话:0518-8116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新宏1

电话:0518-811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