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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海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22 15:5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2026年海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JSZC-320706-CWGC-C2026-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2-03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6-CWGC-C2026-0001 

项目名称:2026年海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69.400000万元;采购包3:69.400000万元;采购包4:69.400000万元;采购包5:69.400000万元;采购包6:69.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2026年海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一标段,最高限价 50万元; 采购包2:2026年海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二标段,最高限价 69.40万元; 采购包3: 2026年海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三标段,最高限价 69.40万元; 采购包4: 2026年海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四标段,最高限价 69.40万元; 采购包5: 2026年海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五标段,最高限价 69.40万元; 采购包6: 2026年海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六标段,最高限价69.40万元; 

采购需求: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要求,为顺利完成连云港市海州区食品抽检任务,确保工作目标完成,选择具备食品检验检测资质能力的承检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本次2026年海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根据6批次/千人的要求,海州区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量约为5524批次,其中采购包1为704批次,采购包2至采购包6为964批次,根据工作量计算每个月每个实验室均需要完成相应抽检服务要求,需要约6个实验室来保障。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包2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包3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包4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包5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包6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包1至包6)的供应商须具有带CMA标志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备抽检数据录入国抽系统的接口和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不用提供资质附表)及带有供应商名称的国抽系统数据库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包1至包6)的供应商须具有带CMA标志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备抽检数据录入国抽系统的接口和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不用提供资质附表)及带有供应商名称的国抽系统数据库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包1至包6)的供应商须具有带CMA标志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备抽检数据录入国抽系统的接口和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不用提供资质附表)及带有供应商名称的国抽系统数据库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包1至包6)的供应商须具有带CMA标志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备抽检数据录入国抽系统的接口和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不用提供资质附表)及带有供应商名称的国抽系统数据库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5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包1至包6)的供应商须具有带CMA标志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备抽检数据录入国抽系统的接口和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不用提供资质附表)及带有供应商名称的国抽系统数据库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6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包1至包6)的供应商须具有带CMA标志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备抽检数据录入国抽系统的接口和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不用提供资质附表)及带有供应商名称的国抽系统数据库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0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2-0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二楼不见面开标舱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有二次(最后)报价及磋商环节。供应商须在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多次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分包1至分包6的最高限价均为优惠率≥5%,低于此优惠率的投标报价无效。(本项目报价以第四部分项目需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及其检测项目”中的基准价为基础,按优惠率报价)。

6、注: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采购包投标,若该供应商经评审后成为采购包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的第一名,在后续采购包中参与评审,但不再推荐该供应商为采购包二至采购包六的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开标、评标顺序以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六顺序依次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海州开发区郁洲南路21号

联系人:孙雯

联系电话:18000192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2号楼办公817号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18951495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涛

电话:1895149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