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1-29 17:4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高公岛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护岸及码头建设工程 JSZC-320703-LCPM-C2026-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2-1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03-LCPM-C2026-0002
项目名称:高公岛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护岸及码头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131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2281313.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高公岛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护岸及码头建设工程位于连云港市高公岛一级渔港内,涉及护岸及码头护轮槛修复工程、港池开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现场勘查: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勘察现场,不统一组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5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磋商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4.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承诺书”),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5.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2-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
时间:2026-02-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连云区开标二室B21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注★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发布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高公岛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高公岛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0518-80327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1101-1110室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18-85590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话:0518-85590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