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5-29 12: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宋庄镇宋庄大桥除险加固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7-ABNH-C2026-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6-1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07-ABNH-C2026-0003
项目名称:宋庄镇宋庄大桥除险加固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叁佰玖拾壹万玖仟伍佰玖拾柒元壹角陆分(¥:391.95971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宋庄镇宋庄大桥除险加固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6.本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见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2)支持绿色发展
①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②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③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
④为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3)、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有效的)(公路工程)。
(4)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磋商过程(含磋商、异议投诉等);
(5)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承诺书”)
(6)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7)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8)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6-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时间:2026-06-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1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赣榆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宁波路1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8-80308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第133-138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1836064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工
电话:18360640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