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8-13 10:3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2026第十一批采购项目-设备:气相色谱仪、超纯水机、直接测汞仪 JSZC-320700-XHZX-G2026-002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03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00-XHZX-G2026-0021
项目名称:2026第十一批采购项目-设备:气相色谱仪、超纯水机、直接测汞仪
预算金额:1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5万元,其中气相色谱仪:75万元;超纯水机:17万元/台;直接测汞仪:4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以上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气相色谱仪、超纯水机、直接测汞仪,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6-09-0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迎曙路99号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606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2341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234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