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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2026-2027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11-03 17: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2026-2027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700-JZCG-G2026-013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2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ZCG-G2026-013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2026-2027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0万元(采购包1:60.000000万元;采购包2:90.000000万元;采购包3:1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核算基准价的100%(核算基准价的确定:报价日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fgw.lyg.gov.cn民生价格栏目中苍梧生活广场、巨龙路菜市场、海宁路综合市场网站公布的具体食材平均价格作为基准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蔬菜、水果类食材及相应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包2:鲜冻畜、禽肉类食材及相应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包3:其他综合类食材及相应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应提供扫描件,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范围或备案证明材料应包括投标包的全部供应品类。

采购包2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应提供扫描件,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范围或备案证明材料应包括投标包的全部供应品类。

采购包3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应提供扫描件,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范围或备案证明材料应包括投标包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逐条做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单位地址:花果山大道22号金融新天地A座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0518-85991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0518-85862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

电话:0518-8586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