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4-03 17: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连云港市永忠物流有限公司 | 91320703MA1Y82NM5L | 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西路40号1号楼1-6室 | 92(均分制) | 1450000元 |
工程类 |
名称:溪云山路西侧地块场地平整 施工范围:溪云山路西侧地块场地平整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金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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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远军、干彦兵、王爱培
招标代理费按“苏招协【2022】002 号文”“苏建价协【2022】7 号文”服务收 费标准的70%收取,以上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人支付。金额:1377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广州路88号
联系人:胡长友
联系电话:15950755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贤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宿路80号四楼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518-85893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洁
电话:0518-8589300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