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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中标公告采购包1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0 15: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编号:JSZC-320723-JSHF-G2025-0003 

二、项目名称:灌云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1320000668382125D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96.4(均分制)21099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大型固定式警用多旋翼无人机方舱

品牌(如有):数字鹰

规格型号:JK-03

数量:5台

单价:250000元/台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牛卫国、王玲玲、张天洋、李浩然、王华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苏招协【2022】00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货物类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4149.2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灌云县公安局(本级)

单位地址:灌云县云台大道1号

联系人:封云

联系电话:15150900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皓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21楼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15366663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工

电话:1536666378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