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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同兴镇小场沟、永圩大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成交公告采购包1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09 18:4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编号:JSZC-320723-BZGS-C2025-0007 

二、项目名称:灌云县同兴镇小场沟、永圩大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珺瑶环境能源有限公司91320707MA1R6PQQ2Y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镇曲坊工业园区80.94(均分制)199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灌云县同兴镇小场沟、永圩大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2025]8号)要求,同兴镇完成小场沟、永圩大沟2处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河道岸线清理、清淤疏浚、边坡整治、建设缓冲带等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服务要求:2025年12月底前,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进入调试、试运行阶段。治理范围内的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治理范围内的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且均满足《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中的有关要求

服务时间:20日完成治理工作,服务养护期2年

服务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成交供应商因提供不低于2年的河道养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畜禽粪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管护,以及水体净化、生态修复等设施的常态化管护。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邸照兵、蔡娟、王海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苏政采协〔2024〕20号文的规定60%计取,金额:18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灌云县同兴镇同兴社区

联系人:李立

联系电话:1396137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西路329号

联系人:曾宪尧

联系电话:13815676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宪尧

电话:1381567695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