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9-18 19:4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指挥平台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灌云县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灌云县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指挥平台
采购项目内容:灌云县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指挥平台,包含协调对接模块、治理云图模块、GIS应用模块
采购项目预算:50万元
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灌云县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指挥平台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省市县统一平台,本地未做数据部署,需使用省平台数据库数据资料。为了保证上下信息一致性、数据的安全性,采购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杭州天阙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学院路50号5楼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灌云县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指挥平台需与省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无缝对接,杭州天阙科技有限公司为省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唯一软件建设方。
2、灌云县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指挥平台的数据来源于灌云网格员使用的全要素网格通APP,目前该APP应用为杭州天阙科技有限公司独家开发。
3、杭州天阙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综治网格化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第8687384号)。
为保证平台数据标准、业务规范和技术体系的一致性,便于灌云县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指挥平台与省市网格化平台深度融合和快速实施,从软件延用性、融合性、安全性角度出发,需要同一家软件公司来开发,所以灌云县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指挥平台只有采用江苏省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开发商杭州天阙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软件系统,才能与省市网格化系统保持一致,从而达到安全、可靠、稳定、互通的根本性要求。
综上,专业人员一致认为灌云县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指挥平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杭州天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1 |
严文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2 |
林怀斌 |
国税局灌云分局 |
工程师 |
3 |
吴向阳 |
灌云县公安局 |
工程师 |
4 |
沈树军 |
灌云县政法委 |
工程师 |
5 |
韦九银 |
江苏震云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六、 公示期限:
2018年9月19日 至2018年9月28日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灌云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灌云县伊山镇云台大道1号
联系人:赵虎 联系电话:15150900825
2、采购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尚东现代城A幢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518-81580528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