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5-11 14:4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西安列车宣传
采购项目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市形象宣传工作,经我单位党委会研究在连云港——西安始发终到的列车投放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广告。
采购项目预算:140万元
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连云港——西安始发终到的列车途经涟水、淮安东、宿迁、徐州东、商丘、郑州东、洛阳等地,宣传范围广,日辐射客流量约3372,16人次,年辐射客流量约1230,838,4人次,经研究,连云港——西安始发终到的列车适合我市投放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广告。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南京永达户外传媒有限公司对西安铁路局中连云港——西安始发终到的列车内媒体及车身胶贴媒体拥有独家使用权和独家经营权,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现申请对连云港——西安列车宣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公司名称:南京永达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5幢13层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南京永达户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陕西西铁商旅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书与证明,南京永达户外传媒有限公司对西安铁路局中连云港——西安始发终到的列车内媒体及车身胶贴媒体拥有独家使用权和独家经营权。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刘光成 江苏金海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 会计师
陈友谊 连云港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法律
徐海丽 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副教授
穆晓英 连云港市国库支付中心 高级经济师
周一云 市社科联 工程师
六、 公示期限:
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8日17:30分
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
采购人: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联系人:崔皞
联系电话:13812323243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18-85868206
财政部门:连云港市财政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99号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52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