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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监测监控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大气检测设备购置)一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09 09: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监测监控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大气检测设备购置)一标段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我单位代理的监测监控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大气检测设备购置)一标段,于2021年6月25日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出补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3页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第38页:8.1 交货期:7日历天

现统一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二、原招标文件第33页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险单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价的5%,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5日内缴纳。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第38页: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现统一为收取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

其他执行原招标文件,特此说明!

 

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