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监测站采购监测仪器设备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25 17: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监测站采购监测仪器设备项目,现对磋商文件澄清如下:

磋商文件评分细则售后服务中:

原文描述:

1、售后服务响应及排除障碍时间: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及排除障碍时间的承诺书进行排序评分,时间最短的得3分;第二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提供针对此项目的加盖原厂公章的质保承诺书,以原件的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

现澄清为:

1、售后服务响应及排除障碍时间: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及排除障碍时间的承诺书进行排序评分,时间最短的均得3分;第二的均得2分;第三的均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提供针对此项目的加盖原厂公章的质保承诺书,以原件的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

 

特此澄清通知,其余内容不变。

      

  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