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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档案归档扫描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3-25 12: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07-XZBM-C2025-0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档案归档扫描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采购人需求调整评分细则

原评分细则内容:

评分细则

序号

内容

评分原则

1

报价

(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

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10

商务部分

2

履约能力

供应商具有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加工等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得5分。(需提供相应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

项目团队

(31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档案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具备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等相关业绩,每提供1份得3分,最高得6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证明材料:(1)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提供2024年12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等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能证明该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如合同中未明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需提供甲方加盖公章或业务部门章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供应商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以上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1、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档案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团队成员业绩:具备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等相关业绩,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得10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证明材料:(1)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2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2)团队成员业绩,需提供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等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能证明该人员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如合同中未明示该人员姓名的则需提供甲方加盖公章或业务部门章的证明函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团队成员业绩不是供应商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团队成员业绩认定。以上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4

企业业绩

(20分)

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等相关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20分。

注:1、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及团队成员业绩可以重复计取。

 

技术部分

5

满意度评价(6分)

供应商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被服务单位出具加盖公章或业务部门章的评价表(评价为好评或优秀),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时间以评价时间为准(评价表必须体现被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

常驻人员配备(4分)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安排常驻人员不低于5人的,得4分,未承诺不得分。(承诺书格式自拟)

7

全过程整体设计方案(6分)

全过程整体设计方案(包括档案交接、档案数字化前处理、档案扫描、影像处理、影像质检、条目著录、条目质检、成果自检、数据挂接、数据移交、档案上架流程等环节)(满分6分):

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的整体设计方案详细、完整、合理性强,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

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的全过程整体设计方案较详细、较完整、合理性较强,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

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的整体设计方案不详细、不完整、合理性一般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没有内容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内容的不得分。

8

档案内容保密管理方案(9分)

供应商需提供档案保密管理方案:包括保密管理原则、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人员管理、保密载体管理、保密场所与设备管理、保密项目管理、泄密事件处理、保密纪律等内容。(满分9分)

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方案详细完整、保密管理切合实际、能够实现采购人保密要求,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

方案较完整、保密管理较符合实际,满足采购人保密要求,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

方案不完整、保密管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没有内容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内容的不得分。

9

售后服务承诺(4分)

质保期要求:在免费维护期3年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得0.5分,最高得1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支持和服务:(1)供应商能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8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用户要求,对重大或紧急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4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问题解决后12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得1分。

(2)供应商能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1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6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用户要求,对重大或紧急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4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问题解决后12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得2分。

(3)供应商能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半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3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用户要求,对重大或紧急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3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问题解决后12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得3分。

注:以上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现评分细则修改为:

评分细则

序号

内容

评分原则

1

报价

(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

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

商务部分

2

履约能力

供应商具有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加工等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有1个得5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相应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

项目团队

(20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档案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备注: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提供2024年12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档案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4分,最多得16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备注: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2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

企业业绩

(15分)

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等相关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

备注:需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技术部分

5

常驻人员配备(4分)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安排常驻人员不低于4人的,得4分,未承诺不得分。(承诺书格式自拟)

6

售后服务承诺(11分)

1、质保期要求:在免费维护期3年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得2.5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2、技术支持和服务:(1)供应商能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8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用户要求,对重大或紧急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4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问题解决后12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得2分。

(2)供应商能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1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6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用户要求,对重大或紧急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3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问题解决后12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得3分。

(3)供应商能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半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3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用户要求,对重大或紧急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2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问题解决后12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得6分。

注:以上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7

设备、人力配置入场进驻(5)

对设备、人力配置入场进驻时间进行评价:1、承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入场进驻,将有关设备、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的得2分。

2、承诺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入场进驻,将有关设备、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的得3分。

3、承诺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入场进驻,将有关设备、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的得5分。

注:以上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03月26日上午09:00,现延期为2025年04月02日上午09:00,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文件。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更正文件,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5-03-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更正文件,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单位地址:赣榆区黄海东路309号

联系人:高科

联系电话:13912170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润连智造中心

联系人: 于工

联系电话:19505125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工

电话:1950512590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