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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云县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29 16: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23-GSGL-G2026-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项目名称为连云港市灌云县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不作为资格条件;

3.评分细则删除“产品节能或环保认证” 

4.原评分细则“人员配备(6分)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组成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环保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4分; 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组成员具备水质自动站上岗证或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与运维管理证书(以环保部门相关机构提供的培训合格证明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为准)不少于2人,在2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得2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和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时间段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本得分项内,否则不得分。”

现修改为“人员配备(8分)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组成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环保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最高得6分; 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组成员具备水质自动站上岗证或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与运维管理证书(以环保部门相关机构提供的培训合格证明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为准)不少于2人,在2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和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时间段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本得分项内,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01-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本级)

单位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中路707号

联系人:崔博

联系电话:13775451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港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路南街道国贸大厦1401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9895543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989554349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