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11-26 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 双菱化工磷化铝车间专用设备及配件三次挂牌(序号3-4项和序号11-12项)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019(16-1-2)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1/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12/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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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双菱化工磷化铝车间 | ||||
标的现状 | 本宗转让标的为江苏双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连瑞华评报字【2019】评006号)中《磷化铝车间设备及配件评估明细表》中的序号3-4项和序号11-12项设备及配件,详见附件。实际情况以现场状况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57742.26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4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连云港中瑞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57742.26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省连云港盐业航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思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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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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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连工投司复[2019] 44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本宗转让标的为江苏双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连瑞华评报字【2019】评006号)中《磷化铝车间设备及配件评估明细表》中的序号3-4项和序号11-12项设备及配件,即序号3:螺旋式压片机1个,序号4:旋转式压片机2台,序号11:反应罐50台,序号12:冲钉冲模配件2箱,详见附件; 2.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4.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5.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时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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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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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9/11/26 至 2019/12/9 |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 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意向受让方须上传材料扫描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受让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受让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递交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6.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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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3.保证内容: 4.处置方式: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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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0518-85100969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