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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男生宿舍21号楼一层门面房招租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28 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男生宿舍21号楼一层门面房招租 项目编号 连交所委字2020(28-2)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0-09-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0-10-1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山风景区振华路2号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男生宿舍21号楼一层(振华东路以北杏坛路以东)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综合用房 所在层数 第1层
租赁面积约(㎡) 1360.00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元) 100,000.0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标的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山风景区振华路2号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所在区域属于连云港市高新区(大学城内),区域内商业设施规模主要以中小型为主,区域内绿化较好,基本无水、气、声污染,环境状况较好

2.学校距离连云港火车站约6公里,沿振华路设有中等专业学校南门公交站点,有6路、18路、60路、203路等公交线路停靠,交通便捷度较优。

3.校内配套商业用法主要分布在学校西南侧,经营种类涉及超市、文印店、中国移动、快递接收点等,目前在校全日制学生五千余人,消费能力较好。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70,000.00(年租金)
评估基准日 2020-07-31
评估机构 连云港道和资产评估事务所 连道和评报字(2020)第9号
租金底价(元) 170,000.00(年租金)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320700468052383C

注册地: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山风景区振华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广武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出租方承诺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关于学校门面房出租会议纪要

关于同意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国有不动产出租的复函 连事资[2020]36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面积约1360平方米,可经营范围为办公场所、仓储(不得用于危险品)、展厅、洗车行、药店等,租赁参考价为人民币17万元/年,租赁期限为五年,租房押金10万元。
2.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交付。
3.本次招租标的的竞价成交价为固定不变年租金。如有增值部分(即竞价产生的溢价),增值部分计入年租金中。
4.(1)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废品回收、理财私募财富公司、保健类产品推销、酒店餐饮、宾馆、培训机构、无证照幼儿园、无证照养老机构、危险品业务、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经营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并且已交房屋租金和租房押金不退还;
(2)若承租人房屋使用用途不符合出租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要求的,出租房可提前要求承租方整改,承租方拒不整改的,出租方可随时与承租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已交房屋租金和租房押金不退还。

5.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欠费均由原承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由承租方每月水电费与物业公司结算或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结算。如拖欠相关费用直接从合同承租押金扣除。

6.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7.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8.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9.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若产生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11.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书》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时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承租资格。

标的交割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对项目勘察,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勘察。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09-28 08:30:00 至 2020-10-16 18:00:00
报名手续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承租,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按照租金底价与承租方承诺承租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http://www.lygcqs.com/),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报名材料:

(1)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同意承租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范围承诺书;《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承租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范围承诺书;《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承租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递交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

(3)转让方认为意向承租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苍梧支行
账 号:11530188000074362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x标的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x标的保证金”。)
3.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
(3)《房屋租赁合同书》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处置方式
(1)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b.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c.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d.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e.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秒)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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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钱经理、沈女士
咨询电话 0518-85100969
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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