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2-14 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苏G01362丰田牌中型普通客车等13辆公车转让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020(38)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12月1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12月25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概况 | 基本属性 | 车牌号 | 详见车辆明细 | 注册日期 | 详见车辆明细 | 年审期限 | 详见车辆明细 |
品牌型号 | 详见车辆明细 | 发动机号码 | 详见车辆明细 | 车架号 | 详见车辆明细 | ||
排量 | 详见车辆明细 | 燃油种类 | 详见车辆明细 | 变速箱 | 详见车辆明细 | ||
里程表公里数 | 详见车辆明细 | 车辆类型 | 详见车辆明细 | 车辆颜色 | 详见车辆明细 | ||
车辆现状 | 商业险 | 详见车辆明细 | 交强险 | 详见车辆明细 | 违章情况 | 详见车辆明细 | |
其他情况 | 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状况、状态进行转让,现场自行确认实物为准,确认无异议后方可报名。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详见车辆明细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0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连云港东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连东鉴评报字(2020年)第00692号 | ||||||
转让底价(元) | 以评估价格为准,详见车辆明细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连云港市中心支局)、中国人民银行东海县支行、中国人民银行赣榆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赣榆支局)、中国人民银行灌南县支行、中国人民银行灌云县支行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3207006084200035、1132072014285086、11320707MB03719792、113207240143999XY、113207230142892983 | |||||||
注册地: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79号、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东路25号、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华中路118号、灌南县新兴北路35号、灌云县伊山镇新民北路37号 | |||||||
法定代表人:张浩、胡勇、周桂芳、邱海、张永宁 | |||||||
经济类型:机关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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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0年11月9日党委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共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委员会 | ||||||
特别告知 |
1.本标的车辆产权单位是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及下属各支行,具体详见附件《车辆转让明细表》。 2.本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3.本标的转让交易所委托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请各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申请时及时下载并仔细阅读《车辆网络拍卖会竞买人须知》,报名成功即视为认可须知内容。 5.涉及的税费、维修、证件、漏检、保险等其他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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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应当自《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时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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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
现场展示 |
时间:2020年12月21-22日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1号新银双厦江苏银行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周振亚18936688665;朱贵璐15950721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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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25日 |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交易所委托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及时联系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518-81166048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仅完成网上报名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均视为报名未完成。)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向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6.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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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南 | 竞买报名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辆。 3.保证内容: 4.处置方式: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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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车辆转让明细表》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0518-85100969、0518-81166048 |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