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2-25 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 连云港灌云县伊山镇通淮路13号(原振兴路69 号)房屋及场地整体招租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020(41)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12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1月8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连云港灌云县伊山镇通淮路13号(原振兴路69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综合用房 | 所在层数 | 详见“其他情况” | |
租赁面积约(㎡) | 2829 | 租赁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递增3% | ||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元) | 100,000.00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1.标的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通淮路13号(原振兴路69号)。所在区域属于灌云县伊山镇主城区,区域规划完整,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较优,附近商业较优,周边绿化较好,空气环境较好,综合环境较优。 2.标的所在区域内有灌云10路、灌云102路、灌云界圩专线等多路公交车经过,周边主要有振兴北路、向阳路等,道路较为宽阔,路面平坦,道路通达度较优,交通便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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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1.标的基本概况:老站土地使用面积8090m²(其中土地证面积7060m²,其余部分为1998年灌云县政府协调转让县面粉厂土地未在土地证范围),院内广场面积约6024m²、建筑面积约2829m²。老站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方式,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属于国有完全资产。 2.标的现有用途:自2012年客运站搬迁新站后,老站房屋和场地一直用于分散出租。 3.标的房屋建筑明细:本标的地上共7幢建筑物,场站为水泥地面。 具体房屋状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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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62,100.00(首年租金)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1月25日 |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苏地仁合连云港房估字2020-564号 | ||||
租金底价(元) | 362,100.00(首年租金)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139000208H 注册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9号新浦汽车总站4楼 法定代表人:李树军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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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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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20年11月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苏连汽〔2020〕95号《关于连汽灌云分公司老客运站出租方案的请示》请示文件阅办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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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特别告知 |
1.本次招租标的房屋及场地整体出租,竞价成交价为首年年租金,下一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增加3%,租赁期限为3年。 2.本次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3.本次招租标的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废品回收、理财私募财富公司、无证照幼儿园、无证照养老机构、危险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交付。 5.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6.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欠费均由原承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由承租方每月水电费与物业公司结算或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结算。如拖欠相关费用直接从合同承租押金扣除。 8.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9.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 10.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11.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13.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交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连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连交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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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每一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时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承租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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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对项目勘察,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勘察。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8日 |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承租,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按照租金底价与承租方承诺承租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http://www.lygcqs.com/),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报名材料: (1)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同意承租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范围承诺书(附件下载);《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承租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递交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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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3.保证内容: 4.处置方式 (2)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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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房屋租赁合同》、《经营范围承诺书》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0518-85100969 |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