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2-01 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标的名称 | 江苏润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 | ||
标的编号 | 连交所委字2023(95)号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2-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2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润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中路南侧(原江苏省灌南县种子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朱耀汇 | ||||||||||||||||||||||||||||||||||||||||||||||||||||||||||||
成立时间 | 2023/06/14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1,0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20724MACKN0BP7H | 所属行业 | 资本投资服务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日用百货销售;服装制造;谷物种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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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江苏润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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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06,605.2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31 | ||||||||||||||||||||||||||||||||||||||||||||||||||||||||||||||
评估机构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16-16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灌南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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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灌南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11320724MB1A11886H | ||||||||||||||||||||||||||||||||||||||||||||||||||||||||||||||
注册地(住所) | 灌南县行政办公区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机关(挂牌机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内部决策形式 | 请示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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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灌国资文[2023]78号 关于江苏润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挂牌转让的请示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灌南县人民政府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江苏润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方以最终受让价格受让。本标的股权评估价值为106,605.20万元,挂牌价为106,605.20万元。 2.标的企业主要持有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40%股权,资产总额5.3亿元,无负债。受让方应按持股比例承继江苏润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且标的企业完成证照变更手续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以灌南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5.确认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江苏润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损益由股权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担。 6.本次产权转让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7.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产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8.本公告仅为本次产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9.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所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0.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交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连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连交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以上情况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11.备查文件: (1)2023年审计报告(连申专审[2023]23号); (2)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16-161号); (3)法律意见书; (4)标的企业2023年7月财务报表; (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1,066,052,000.00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本次交易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1.一次性付款: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转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为总价款的30%,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在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款项为总价款的45%;在合同生效后15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笔款项为总价款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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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信誉,无重大失信行为。 5.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 6.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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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转让结果通知单》,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交易方式 |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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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2-01 08:30至2023-12-28 18:00 |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http://www.lygcqs.com/),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受让方须上传材料扫描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受让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受让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本人签字加盖手印。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相关附件”中。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合格。)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或其注册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 (3)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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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亿零陆佰陆拾万零伍仟贰佰元整(¥106,605,2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本次交易支持数字人民币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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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产权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国有产权转让合同.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女士 |
咨询电话 | 19351880730、0518-851009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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