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4-08 11: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灌云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8]1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易安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城胜利路北侧(原灌云县公安局看守所地块);
2.2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4283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24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407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灌云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人员需驻场)及竣工结算审核;
2.4合同估算价:本项目的工程建安造价暂按1.3亿元计取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20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竣工结算审核:收费不得高于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60%,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2.5 服务期: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单位2018年10月~2019年3月(近6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7.3在连云港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租赁的房屋需提供在连云港市房产部门备案证明;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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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30分 商务响应:30分 技术响应:30分 企业实力、责任与信誉:10分 投标文件的审计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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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为: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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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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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30)分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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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审核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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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30) |
业绩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 ① 合同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住宅项目跟踪审计,每有1个得3分,最多得9分; ② 合同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住宅项目结算审核,每有1个得3分,最多得9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咨询合同,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造价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类似业绩金额以咨询合同中的投资额为准,承担的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合同投资额可累加,合同中若不能体现投资额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该项目业主盖章)或审定单(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盖章,缺一不可)的复印件。 (4)投标人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5)上述投标人类似业绩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开标前提供原件备查。 (6)同一项目同时包含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的,仅算一项业绩。 (7)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执行,该业绩不得分。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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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配置 |
(1)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土建专业造价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否则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造价师土建专业认定以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专业为准,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等证明材料及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2人、安装专业1人),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3分; 2、若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若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3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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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30分) |
审计服务方案 |
1、针对本项目审计工作的理解。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优得4~6分,良得2~4分,一般得0~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 2、跟踪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跟踪审计工作目标。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优得4~6分,良得2~4分,一般得0~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 3、服务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计划与工作方式。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优得4~6分,良得2~4分,一般得0~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 4、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优得4~6分,良得2~4分,一般得0~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 5、本项目的重点和难度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跟踪审计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优得4~6分,良得2~4分,一般得0~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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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力、责任与信誉 (10分) |
1、获得省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AAAAA级得6分,AAAA级得4分,AAA级得2分,其它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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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以来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每获得一年得1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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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备注:上述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备查)的,请投标人及时提供原件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不予认可,开标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人的相关证明资料,造成打分项不能及时得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年4月8日9时00分至2019年4月12日17时00分;
5.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报名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凭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报名。
5.3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至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大厦)9 楼驻场室现场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6号
南京西路北侧恒驰商务大厦第六层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200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18- 88106838 电 话:1505117171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52016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