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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连镇铁路灌云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4-09 11: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镇铁路灌云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镇铁路灌云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8】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东王集镇元邦村、后河村;

2.2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17.8125公顷,总建筑面积4142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4.5亿元;

2.3 招标范围:连镇铁路灌云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包含施工图批复后至项目竣工验收的所有建设管理工作);

2.4 最高限价:33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 服务期:自项目管理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并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止;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四种资格要求中的任意一种: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甲级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 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代建)业绩(类似业绩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未能体现投资额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备查);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已在连镇铁路灌云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监理项目中标的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份);

3.10 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良行为界定: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10.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10分

投标人能力及获奖:10分

投标人业绩:20分

项目组成员:30分

技术建议书:30分

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10

投标人能力及获奖

1、2010年1月1日以来相关项目管理(代建)业绩每获得一个省部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如扬子杯、詹天佑、鲁班奖等),每有一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奖状、文件或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文件不能体现代建单位,应提供代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认定时间以相关文件为准)。

2、投标人在2017或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的,得4分,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的,得2分;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得1分,营业收入以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为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或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3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相关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0

投标人业绩

企业业绩:

1、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每承担过1个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代建)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备注:上述业绩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未能体现投资额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备查。)

2、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每承担过1个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代建)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备注:上述业绩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未能体现投资额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备查。)

12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自2010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1个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代建)负责人的,得4分,最高得4分。(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备查。)

2、自2010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1个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代建)负责人的,得4分,最高得4分。(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备查。)

8

项目组成员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包含:土建专业(包括工民建、建筑施工管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城镇建设等专业)1人;市政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暖通专业1人。满足以上全部要求得5分,不满足全部要求不得分。注:专业以学历证书所学专业或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

3、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类证书【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最多得10分。

4、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2分。

5、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代建)业绩(不限职务),每1人得1分,最多得5分。

6、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代建)业绩(不限职务),每1人得1分,最多得5分。

备注:1、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成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人员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能体现人员姓名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备查。

30

技术建议书

项目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

5

项目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确定性因素的措施

5

项目质量管理方案和措施

4

 

项目进度管理方案和措施

4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方案和措施

4

项目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方案和措施

4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

4

备注:上述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备查)的,请投标人及时提供原件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不予认可,开标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人的相关证明资料,造成打分项不能及时得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年4月9日8时30分至2019年4月16日17时30分;

5.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报名时,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原件备查。

5.3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至至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商务大厦)9 楼现场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    编:2222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王磊           联 系 人:徐明                               

电    话:0518-88103473        电    话:025-52161262                       

传    真:                          传    真:025-5215900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swjgczx@126.com                   

 

 2019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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