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4-10 14: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西地块软基处理工程
第三方监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西地块软基处理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西地块软基处理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西地块软基处理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项目
2、项目地点:石化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西地块
3、招标范围:按照国家规范、设计院和发包人要求,完成1205亩场地软基处理工程的第三方监测、检测任务。
4、监测服务期:260日历天。
5、项目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水运工程结构类甲级资质及水运工程材料类甲级资质。
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须具备水运工程结构或地基与基础专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投标承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负责人,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2016年4月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真空预压地基处理监测(检测)项目。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真空预压地基处理监测(检测)项目。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监测(检测)合同,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提供的企业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金额、真空预压地基处理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4)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类似项目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项目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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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业绩:15分 项目监测机构:15分 现场答辩: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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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B=180万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本项目选择方法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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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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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6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3 分,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1 分,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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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15分) |
企业近年(2016年4月1日以来至今)已完成真空预压地基处理监测(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额为50万元以上业绩(每个项目_5_分,本项最高15分)。 说明: (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真空预压地基处理监测(检测)项目。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监测(检测)合同,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提供的企业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金额、真空预压地基处理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 (4)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监测(检测)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2)开标前须提供原件备查。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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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测机构 (15分) |
项目监测机构(15分) |
项目监测机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须获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监测人员资格,满足要求得基准分15分。不满足组成人数、证书要求的少一个扣3分; 注:(1)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2)开标前须提供原件备查。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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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答辩 (10分) |
现场答辩 (10分) |
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整体思路及实施建议等内容,参与现场答辩。 注: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10分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0 日至 2019 年 4 月 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5.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类似业绩
(5)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2、以上均须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3、各投标人报名资料中需要写明所报的标段、邮箱及联系方式。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4 月 30 日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有效的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前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开标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6、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等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招标要求提供原件,资格审查需要提供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如果因企业的资料提供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有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符合上述条件及内容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徐圩新区官网上发布。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2019年 4 月29日)中午12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招标人: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招标人邮编:222065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孟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688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11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