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4-16 15:5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金潮绿萃谷-新坝基地智慧农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金潮绿萃谷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以 连发改备[2018]5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宁城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潮绿萃谷-新坝基地智慧农业建设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新坝镇王付村、小荡村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5489m2,其中:单栋保温大棚建筑面积为3351m2,总计3栋。单栋生态大棚建筑面积为1812m2,总计3栋;
2.1.3招标控制价:5653270.65元
2.1.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5月10日,竣工日期: 2019年7月9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混凝土、钢结构、电气、给排水等工程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3.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根据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无需到检察院进行行贿行为查询,只需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③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⑤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负责人),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19年4月 16日至2019年4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系);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03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企业开户许可证;(8)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留存。
4.3报名地点: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址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 4 月
28 日
9 时00分。
开标地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6家和平均值以下9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
①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 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三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K1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为90%。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基准价。
8.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工程全部完工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造价6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且出具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余款(含3%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13000.00 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江苏宁城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0层 地 址: 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靳主任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18261332727 电 话: 0518-811620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