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6-09 10: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香河村及东陬山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房屋
征收劳务服务单位选聘项目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10-ZHJY-XWJD20200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村及东陬山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房屋征收劳务服务单位选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徐圩新区徐圩街道办事处。现对该项目的香河村及东陬山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房屋征收劳务服务单位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香河村及东陬山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房屋征收项目地块共有房屋约534户,建筑面积约9.19万平方米。项目分三标段。一标段共有房屋约174户,面积约3.27万㎡,预算控制价130.8万元;二标段共有房屋约188户,面积约2.98万㎡,预算控制价119.2万元;三标段共有房屋约172户,面积约2.95万㎡,预算控制价118万元。
(2)服务地点:徐圩新区;
(3)服务工期:自征地拆迁项目启动时起至项目征地拆迁结束;
(4)标段划分:3个标段;
(5)质量要求: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统一管理,遵守征地拆迁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学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相关政策,熟练掌握征地拆迁服务业务,依法规范开展工作,加强廉洁自律管理,仔细核对补偿数据,确保补偿安置协议数据真实准确,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完整规范,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并对工作内容负责。
(6)合同估算价:三个标段的总估算价368万元,三个标段的劳务服务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限价为4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标段预算控制价,且投标报价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得高于限价,各标段的投标报价超过相应的标段的预算价及各标段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超过相应标段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的限价的为无效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拆迁服务等内容;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中承诺书。
(5)中标单位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征地拆迁。
(6)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投标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四、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
(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提供资格审查(1)-(6)项材料原件,在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且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提供资料不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20分 技术部分:40分 业绩:40分 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3(1) | 投标报价 (2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20分 (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备注:三个标段分别计算价格分。 | |
| 2.2.3(2) | 技术部分 (40)分 | 组织设计20分 ;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包括:协助征收实施方案、风险分析)进行评分。 | 协助征收实施方案比较15分(包括:项目现场基础情况调研、方案与现场情况贴合、方案完整性、内容措施有效性、管理规章制度方案等方面),好15-11分,一般10-6分,较差5-0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
| 风险分析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征收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预判、风险分析,制定的风险稳控方案,由评审委员会针对投标人提出的详尽措施进行打分。) 1、工作要点全面完整,具有系统性风险分析考虑细致周到,好3分,一般2分,较差1-0分,本项最高得3分; 2、体现文明征收,阳光征收要求,风险稳控措施得当,好2分,一般1分,较差0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 项目人员配置10分 | 项目人员配置10分(针对本项目配置人员投入人数、相关职称和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比较),好10-8分,一般7-4分,较差3-0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项目10名配置人员劳动合同、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市住建部门发放的上岗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 项目经理答辩(10分) | 评委根据项目情况提问,答辩人应为投标单位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其身份证明通过进行答辩。否则不得分。答辩人按提问进行口头答辩。 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确保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实际派往本项目,如企业内部调动或本人(中标后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辞职,需征得招标人同意。(书面承诺原件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该项不得分); 项目经理的答辩所需的网络、设备等工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 |||
| 注:(1)除技术部分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本条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低于70%请写明理由。 (2)投标人的技术部分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 2.2.3(5) | 业绩 (40)分 | 业绩(40)分 | 2013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负责的房屋征收(收购)劳务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期为准): 1.单项合同在200户以上(含200户)的房屋征收(收购)劳务服务项目业绩,每个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2.单项合同在100户以上(含100户)的房屋征收(收购)劳务服务项目业绩,每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总计最高得分40分; 以上评分依据合同复印件或书面正面文件(原件),以上资料装入投标文件。否则,不作为计分依据。 注: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数量、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该企业业绩的,则需提供委托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上述项目不包括联合体中标项目; 4)以上合同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备注:
投标人必须同时报名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但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按标段估算价金额从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定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即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顺序进行。第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参与第二、三标段的评审,但第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第二、三标段评审后为不得推荐为第二、三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可为第二、三标段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第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推荐为第三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为第三标段的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6月09日至2020年06月15 日;
6.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06月09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5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6.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 CA 、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07月01日 09时 00 分。
7.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圩新区徐圩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徐圩新区合作路100号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招标人传真:0518-82252009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522323
招标人联系人:孙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265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6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