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7-09 14: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三产业一期工程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碳三产业一期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18]50号备案,项目业主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三产业一期工程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三产业一期工程项目,以丙烷为原料生产丙烯中间产品,丙烯深加工制备环氧丙烷产品、环氧氯丙烷和苯酚、丙酮,其中苯酚、丙酮进一步深加工制备双酚A。
生产装置包括6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4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及配套双氧水单元、1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6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24万吨/年双酚A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等组成。
本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主要包括:第一循环水站、第二循环水站、第三循环水站、空分空压站、火炬装置、焚烧装置、废水水处理装置,乙烯、丙烯罐区,液体汽车槽车装卸站及仓储管理楼、门卫,以及全厂系统,包括总图运输、全厂给排水系统、废水收集、全厂外管系统、全厂供电系统(全厂110KV变电所,1# 35KV公用工程变电所、2# 35KV公用工程变电所)、全厂电信及火灾报警系统以及双氧水单元配套的双氧水空压站、双氧水机柜间、双氧水变配电所、及厂外管廊。
2.1.1合同估算价:90000万元。
2.1.2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76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09月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09月20日,
工程中交日期:双氧水公辅装置中交在2021年3月30日前,全厂给排水、变配电所中交在2021年4月30日前,第一循环水站、第二循环水站(供环氧树脂的2个塔)、第三循环水站、乙烯及丙烯罐区、外管、厂外外管、消防、总图运输、装卸站台、仓库管理楼中交在2021年5月30日前。
2.1.5质量要求:合格(安装国优)。具体质量要求为:
(1)施工图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化工行业及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须达到消防及人防验收合格;设备及管路安装质量须达到国优标准,须获得“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整体装置在性能考核后生产的产品需要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产品标准要求。
2.1.6安全环保(HSE)目标: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3)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一般以上)交通、运输事故;
(5)不发生严重(一般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
(6)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垮(坍)塌事故;
(7)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8)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
(9)严格控制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及死亡事故率为0,负伤率不超过3‰;
(10)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三产业一期工程项目的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第一循环水站(服务于双氧水装置、苯酚丙酮装置)、第二循环水站(服务于环氧丙烷装置、丙烷脱氢装置、环氧树脂装置)、第三循环水站(服务于两套双酚A装置、空分空压装置)、1#35kV公用工程变电所、2#35kV公用工程变电所、液体汽车装卸站、双氧水单元配套的三个建筑单体(双氧水空压站、双氧水机柜间、双氧水变配电所)、乙烯及丙烯罐区、厂外外管、仓储管理楼、给水泵站及变电所及泵房、全厂雨水监测池/转输池及检测小屋、全厂系统性管廊、管线、道路、地管、通道内的道路铺装、雨水沟、绿化、全厂围墙、围栏、大门、门卫以及地磅系统等公辅工程 。
乙烯及丙烯罐区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烯储罐组(2*2000m³)、丙烯(6*3000m³)/C4(1*2000m³)/丙烷罐组(1*3000m³)、罐区机柜间、乙烯罐组雨淋阀室、C4丙烷丙烯罐组雨淋阀室、汽车装卸栈台、冷火炬气分液罐、乙烯冰机系统、乙烯泵区、丙烯泵区、内部管廊及瑞恒一期现有区域配电站、中央控制室的扩建及改造。
厂外外管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烯及丙烯罐区与碳三一期之间往来的所有物料的管廊、管线;瑞恒一期与碳三一期之间往来的所有物料的管廊、管线;中化库区与瑞恒一期和碳三一期之间往来的所有物料的管廊、管线。
本招标项目包括瑞恒一期现有区域配电站、中央控制室的扩建及改造,确保满足本项目需求。
本招标项目不含全厂110KV总变装置界区内、焚烧装置界区内、全厂火炬装置界区内、空分空压装置界区内、废水处理装置界区内、制水扩建装置界区内建设内容。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3.4 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合同投资金额大于人民币5.0亿的化工行业公辅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以上数据,如不能体现的,须提供经业主盖章的书面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3.5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6 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 2017年~2019 年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投标人承诺书;
3.7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8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欠(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6月-2020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5)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7月09日至2020年07月1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0年07月09日至2020年07月13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1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满足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效的:
6.1、企业营业执照;
6.2、企业资质证书;
6.3、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合同;经业主盖章的书面证明(如需要));
6.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6.7、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6.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原件备查。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程序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部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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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 投标报价:60分 2) 商务部分: 10分 3) 技术部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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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投标报价评分方法 (6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95%。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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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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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 (10分) |
业绩(4分) |
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合同投资金额大于人民币5.0亿的化工行业公辅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2分) |
2010年1月1日至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工行业公辅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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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1分) |
2010年1月1日至今,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化工行业公辅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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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1分) |
2010年1月1日至今,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有担任化工行业公辅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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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投标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可累计得分;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业绩如果不是投标人的业绩虽不是投标人业绩,但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亦予以认定加分; 4、上述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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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设置(2分) |
1、专业部门设置合理、完整,各专业负责人具有适合本项目需要的资格、业绩,得2分; 2、专业部门设置基本合理、完整,各专业负责人具有适合本项目需要的资格、业绩,得1分; 3、专业部门设置不合理或不完整,各专业负责人不完全具有适合本项目需要的资格、业绩,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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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技术评审评分标准 (30分) |
项目设计方案(12分) |
1、对本项目基础设计文件方案的理解;良好:1~2分,一般:0(不含)~1(不含)分,否则不得分; 2、设计工作实施体系、设计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的安排;良好:1~2分,一般:0(不含)~1(不含)分,否则不得分; 3、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投资控制及限额设计的实施安排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良好:1~2分,一般:0(不含)~1(不含)分,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良好:1~2分,一般:0(不含)~1(不含)分,否则不得分; 5、对招标人特别关注的问题提出更好更优方案或措施;良好:2~4分,一般:0(不含)~2(不含)分,否则不得分; |
施工组织实施方案 (6分) |
1、施工方案完善性、合理性、针对性优秀,对精度、安全、施工误差的处理措施针对性、全面性、有效性优秀,得4~6分; 2、施工方案完善性、合理性、针对性较好,对精度、安全、施工误差的处理措施针对性、全面性、有效性较好,得2~4(不含)分; 3、施工方案完善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或较差,对精度、安全、施工误差的处理措施针对性、全面性、有效性一般或较差:得0(不含)~2(不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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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12分) |
1、计划工期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度计划结构和深度符合招标要求,关键路径准确、清晰,逻辑关系正确,良好:良好:1~2分,一般:0(不含)~1(不含)分,否则不得分; 2、保障措施能有效保证计划实施,进度控制人员工作经验丰富,进度控制软件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良好:1~2分,一般:0(不含)~1(不含)分,否则不得分; 3、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保障措施;良好:1~2分,一般:0(不含)~1(不含)分,否则不得分; 4、外部协调管理方案;良好:1~2分,一般:0(不含)~1(不含)分,否则不得分; 5、试运行、投产、保运方案;良好:1~2分,一般:0(不含)~1(不含)分,否则不得分; 6、为保障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要求的具体措施及安排;良好:1~2分,一般:0(不含)~1(不含)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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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技术部分的项目设计方案、施工组织实施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指标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 (2)、项目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2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属于行业涉密,请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上午9:00-下午17:00),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时须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共同授权)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公司先签署保密协议后免费领取相关保密资料((电子版,投标人自备U盘)。
招 标 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小企业园2号楼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9楼
联 系 人:裴主任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805276047 电 话:025-8479596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liuniu@jocit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