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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2020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百禄镇、
北陈集镇、堆沟港镇、李集镇、孟兴庄镇、三口镇、田楼镇、
新安镇、新集镇、张店镇、汤沟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2020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灌行审【2018】331号文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灌南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灌行审【2019】4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0年度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灌南县2020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标段名称:灌南县2020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百禄镇、北陈集镇、堆沟港镇、李集镇、孟兴庄镇、三口镇、田楼镇、新安镇、新集镇、张店镇、汤沟镇)。
2.2招标范围(采购内容): 对灌南县2020年度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百禄镇、北陈集镇、堆沟港镇、李集镇、孟兴庄镇、三口镇、田楼镇、新安镇、新集镇、张店镇、汤沟镇)进行采购及安装(包括设备基础及配套附属设施),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货物需求清单。
2.3交货地点:灌南县百禄镇、北陈集镇、堆沟港镇、李集镇、孟兴庄镇、三口镇、田楼镇、新安镇、新集镇、张店镇、汤沟镇。
2.4交货期:接到业主通知后起70日内完成建设、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污水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以上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585.29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环保设备或污水处理设备或水污染处理设备等相关设备的生产或制造相关内容;
3.4.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只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02月至2020年07月)。
3.4.4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4.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6投标人承诺不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
3.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7本项目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02月至2020年07月)。
3.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1、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4.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4.3、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社保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02月至2020年07月,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含异议投诉)各环节的活动。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相关评委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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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100% (取值范围:95%-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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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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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4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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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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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部分 (30分) |
技术响应 30分 |
技术标准响应 22分 |
(1)设备技术参数全部响应招标要求的得2分,需提供设备技术参数全部响应的承诺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
(2)投标所用产品获得国家重点环境保护使用技术示范工程(生活污水)的得3分;需出具中标后必须使用此产品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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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投标所用产品被列入2015年至2019年度国家四部委《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的得3分;需出具中标后必须使用此产品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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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投标所用产品工艺技术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需出具中标后必须使用此产品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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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投标所用产品获得十二五重大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得3分;需出具中标后必须使用此产品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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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常运行不添加任何化学药剂除磷的得3分,需添加化学药剂除磷的不得分(符合上述要求并提供5个及以上用户盖章证明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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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设备吨水功率: 主设备吨水运行功率N≤1.2kw/吨得2分; 主设备吨水运行功率1.2kw<N≤1.4kw/吨得1分; 主设备吨水运行功率N>1.4kw/吨得0分; 本项最高得2分。(符合上述要求并提供5个及以上用户盖章证明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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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体设备吨水占地面积: 主体设备吨水占地面积S≤0.5m2/m3得2分; 主体设备吨水占地面积0.5m2/m3<S≤0.7m2/m3得1分; 主体设备吨水占地面积S>0.7m2/m3得0分。 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5个及以上用户盖章证明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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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操作简单且能够做到无人值守(仅需一个月以上巡检一次)得1分,1人专门值守得0.5分,2人及以上值守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分。符合上述要求并提供5个及以上用户盖章证明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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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的合理性 8分 |
(1)质量保证体系、措施:体系完整、措施得力得3.1-4分,一般得2.1-3分,不完整、不得力得0-2分,没列此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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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保障体系及措施:体系完整、措施得力得3.1-4分,一般得2.1-3分,不完整、不得力得0-2分,没列此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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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响应 5分 |
商务响应 5分 |
付款方式2.5分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响应的得2.5分,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5分 |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响应的得2.5分,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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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3分 |
(1)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本地设有售后服务站点(提供售后服务点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并注明服务机构负责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售后服务人员:有完善的人员服务体系,根据售后服务人员的配备情况、响应时间、响应程度、技术能力、紧急预案等打分。体系完整、措施得力得1分,一般得0.5分,不完整、不得力得0.25分,没列此项内容得0分。 |
售后服务内容3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质保期内及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有详细、明确的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制度、售后服务标准,措施得力得3分,一般得2分,不完整、不得力得1分,没列此项内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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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1分 |
承诺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能够满足问题故障30分钟作出响应,180分钟到达现场的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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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内容1分 |
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承诺质保期满后免费延长1年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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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2分 |
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并有明确的工作方案,制定培训计划,科学合理的得2分,一般得1.5分,不完整、不合理得1分,没列此项内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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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
提供的安装及调试方案无缺漏、功能结构描述清楚、具体部署要求明确、合理可行并满足使用要求,优得7.1-10分,良得3.1-7分,差得0-3分。最高得10分。 |
业绩 5分 |
业绩 5分 |
企业业绩 |
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后签订并完成的≥ 20吨/日且同类型产品设备数量超过20台的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合同,每提供1个合同得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A、以上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B、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等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6.1获取时间:2020年08月19日至2020年08月26日。
(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08月19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6日18时0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09日15时00分。
7.2地点:灌南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楼4楼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4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7.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持“苏康码”绿码进入开标现场,否则将无法通过新冠疫情防控检查,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进入开标现场前需要进行防疫检查,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和 “苏康码”,并进行体温测量,持“苏康码”绿码和体温正常的人员方可进入开标现场。请参加本次投标的人员提前做好防疫准备,合理安排时间,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对来自与江苏省签署健康码互认协议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等省的“健康码”予以认可(提供互认省份的健康码的人员同时需提交开标前14天本人的行程,个人通过电信、移动、联通手机APP可以查询,截图后打印,进入开标现场时提交)。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开标现场,做好个人防护,自备足量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有效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自我隔离,严禁到公共密集场所活动。主动接受交易中心等单位的疫情防控管理。
招 标 人: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新安镇渔场村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9
号泰达大厦1楼门面(建信招标)
邮 编: 2235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封工 联 系 人: 夏工
电 话:0518-83269010 电 话: 15151263699/17751687969
2020年 08月19日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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