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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配套氨合成工艺包设计及专属设备采购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4-28 16:5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配套氨合成工艺包设计及专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ZHJY-2108320700070233537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建设,备案证号:连工信备(2021)4号,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配套氨合成工艺包设计及专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有11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万吨/年轻灰装置、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

本标段以煤为原料通过水煤浆气化技术生产粗合成气,通过低温甲醇洗和液氮气净化配气后,送往氨合成装置,本项目液氨产量公称规模为 40 万吨/年。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配套氨合成工艺包设计及专属设备采购。

软件:专利许可,工艺设计软件包、专利及技术服务;

硬件:氨合成塔内件及其它专有设备或关键设备(如果有)。

2.4供货时间:

(1)工艺包供货时间: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提供初审版(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安全设施审查资料、HAZOP分析的完整资料等文件),会审后一周内提供正式版;

(2)设备供货时间:在合同生效后8个月内供货设备到达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服务期限:自设计合同签订生效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

2.5 项目总投资:约393605.93万元。

2.6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650 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专业生产企业专利商)法人;(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且(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低压氨合成工艺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产品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性能稳定。

3.8 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担过1套30万吨/年及以上氨合成工艺包设计及运行业绩。

说明:

①、投标人相同或类似产品(工艺包和所属设备)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多次付款的,发票累计数应与合同额对应)为准。合同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或型号(必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与招标要求不符的,作为废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12 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都进行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4 月28  日至2022年5 月 7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5 月 25  日10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2年 5 月 25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7.资格审查(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7.1营业执照;

7.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4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7.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6投标人承诺书

7.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8 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担过1套30万吨/年及以上氨合成工艺包设计及运行业绩。

7.9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说明:

①、投标人相同或类似产品(工艺包和所属设备)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多次付款的,发票累计数应与合同额对应)为准。合同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或型号(必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与招标要求不符的,作为废标处理。

8.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42分;

售后服务保证:3分;

综合实力:5分;

装备制造能力3分;

业绩:8分;

技术性能:39分。

2.2.2

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42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三,即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取值为:97%。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投标报价满分计算方法;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商务

评分

标

准

 

 

 

 

 

 

 

售后服务保证

(满分3分)

1.投标人有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够在最短时间内给招标人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备件提供的保证期限,同时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措施。评委根据以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最高得1分,最低得0分。

2.质保期:质保期从装置投入运行、生产出液氨产品开始计算,投标自报承诺的质保期一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此项最高加2分。

综合实力

(满分5分)

1.从质保措施和质保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得0--2分。此项最高得2分。

2.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证书,得1分;HSE管理体系,或者具有ISO14001和ISO18001系列证书,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3.根据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企业损益表、负债表等情况,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最优的得1分,次之得0.5分,其余不得分。

注:①企业财务报表必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并签字。

②以上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为准,否则不得分。

装备制造能力(满分3分)

具有完备齐全的加工设备、检验设备及洁净厂房,评审因素包括:卷板机(卷板能力大于标的物厚度1.1倍)、焊接设备(满足技术文件对标的物焊接要求)、起吊设备(起吊能力大于标的物重量1.2倍或以上)、弯曲实验机、光谱仪、测厚装置、万能试验机、冲击试验机、硬度计、金相分析仪、超声波探伤检测设备、洁净厂房等。投标人提供装备照片及设备编号,供评委评分和后期招标人现场核查。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图片、资料和装备一览表综合打分,12件装备全部有的得3分,8到11件的得2分,4到7件得1分,3件及以下的0分。

业绩

(满分8分)

1、投标人业绩(6分):除作为资格审查项的业绩之外,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担过30万吨/年及以上氨合成工艺包设计及运行业绩。每1套加1.5分,本项最多加6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项目负责人(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30万吨/年及以氨合成工艺包设计及运行业绩,每套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说明:

①、投标人相同或类似产品(工艺包和所属设备)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多次付款的,发票累计数应与合同额对应)为准。合同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或型号(必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②、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2.2.4(2)

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性能

(满分39分)

1、工艺流程设计科学、布局合理(0-5分);

2、设备结构合理,便于操作和检修(0-5分);

3、内件选材、结构形式配置合理,安全可靠及性价比高(0-6分);

4、已经运行装置相同条件下的氨净值高、进、出氨合成塔温升高(0-5分);

5、合成塔及系统阻力降、循环比(0-4分);

6、吨氨新鲜气耗(0-3分);

7、副产蒸汽(t/吨氨)(0-3分);

8、装置要求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及操作时间、操作弹性满足极低及最高工况正常运行要求(0-2分);

9、产品质量指标及稳定性(0-2分);

10、工艺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0-2分);

11、系统三废排放量及处理措施(0-2分)。

注:(1)技术方提供的工艺技术方案保证是近年来的最新技术成果,并经过工业化生产实践考验,科学、合理,各项指标、功能、配置满足或优于招标技术要求。设计的装置能够在正常负荷50~110%的弹性下正常运行,装置采用低压节能型氨合成工艺,使得氨净值较高,系统压降较低,减少压缩功耗;由技术方提供氨合成气压缩机及氨冰机设计参数。技术方提供的专利设备即氨合成塔内件结构、材质设计科学、合理,各项指标、功能、配置满足或优于招标技术要求,设备质量可靠、安全性能好,使用操作及维修便利,使用寿命期长。

(2)评委根据以上对技术性能的评价因素,逐项审查投标人所投技术资料,分项评估投标装置的技术性能和指标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存在技术指标或功能的负偏离等,然后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装置的性能差异排序并打分,最优者得满分、依次打分(所报参数为区间的,取平均值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技术         地址: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

开发区平碱路99号                    404号

邮编: 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岳工                       联系人:毕工                     

电话:13812348828                   电话: 0518-81887004/1836148731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515099304@qq.com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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