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6-09 08: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自来水公司药剂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自来水公司药剂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灌云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1200吨/年,采购饮用水级聚合氯化铝(或聚氯化铝),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供货周期1年(接招标人通知后1日内完成供货);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6招标控制价:12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推荐品牌:华峰(镇江)、宏丰(常州)、宜净(宜兴)。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如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投标产品的代理证明或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
3.7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及连建发【2021】336号文。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5分;技术响应:20分; 商务响应:10分;投标人业绩: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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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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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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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6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65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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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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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20分) |
技术响应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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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单位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满足聚合氯化铝(或聚氯化铝)液体运输车辆15吨规模及以上的,提供 5 辆及以上得 6 分,每少提供一辆扣 2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 分。 注: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供车辆登记证明或其他权属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如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车辆登记证明或其他权属证明原件扫描件。 2、收到供货要求后,能在12小时内供货至指定地点的得4分,能在18小时内供货至指定地点的得2分,超过18小时的不得分。(需提供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企业资信(10分) |
1、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4分 ,缺项不得分(认证内容必须包含所投产品液体聚合氯化铝(或聚氯化铝)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通过安全评价并取得评价报告的,得2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评价报告扫描件)。 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评价报告的,得2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评价报告扫描件)。 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通过消防验收并取得合格证的,得2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合格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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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 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完善性和保障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此项最高得6分; |
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此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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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时间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进行综合评审,此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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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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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2018年5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单个自来水厂液体聚合氯化铝(或聚氯化铝)(符合国标GB15892-2009或GB15892-2020)相关货物年度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说明:A、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时间、规模均以合同相应内容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则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同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B、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产品名称、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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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售后服务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5.1获取时间: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 6月14日;
5.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 6月9日至2022年 6 月14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1递交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 7月 4日 15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2 年7月 4日 15时 00 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有效的):
7.1、营业执照;
7.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投标产品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7.4、如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投标产品的代理证明或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如有);
7.5、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
7.6、投标人承诺书;
7.7、招标人同意书(如有)。
注: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因投标人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高厂长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13705122527 电 话: 0518-80568799/18251250907
传 真: / 传 真: 0518-80568799
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三、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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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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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 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五、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