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6-17 16: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连云港高纯项目二期一标段(电镀液添加剂装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连云港高纯项目二期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连云港高纯项目二期一标段(电镀液添加剂装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2000吨/年电镀液添加剂装置(装置内含原料5000吨/年高纯双氧水及IPA生产设备)、一座甲类仓库和一座配电房以及相关室外道路、管廊和公用水电气和给排水工程。项目建成可实现2000吨/年电镀液添加剂、5000吨/年电子级双氧水。
2.1.3招标控制价: 3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须达到消防及人防验收合格;设备及管路安装质量,整体装置在性能考核后生产的产品需要达到工艺包要求的产品标准要求。
2.1.6安全环保(HSE)目标: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3)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一般以上)交通、运输事故;
(5)不发生严重(一般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
(6)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垮(坍)塌事故;
(7)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8)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
(9)严格控制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及死亡事故率为0,负伤率不超过3‰;
(10)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2招标范围: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连云港高纯项目二期一标段(电镀液添加剂装置)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2.1设备(生产工艺设备除外)及材料采购、施工、配合调试及开车技术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业务。界区内各装置及单体建筑的桩基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钢结构工程、防水及雨水工程、砌体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内墙面工程、外墙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精装修)、全部设备基础工程、防雷接地系统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空调工程、室外竖向工程(管廊、地坪、道路等)、地下管网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材及办公家具除外)、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试车运行、管道预制、管道脱脂、管道安装、管道吹扫、电气仪表工程、变配电工程以及在项目执行阶段中管理办公室和施工现场保安、保洁、水电费管理、临时设施的维护等;界区外管道的安装及保温工程,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承包。
2.2.2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 电镀液添加剂厂房(含土建,机电,工艺,弱电,监控等);
(2) 甲类仓库(含土建,机电,工艺,弱电,监控等);
(3) 配电房(含土建,机电,工艺,弱电、监控等),高低压配电柜及变压器;
(4) 室外道路及管廊;
(5) 纯水工程(从一期主管路引入);
(6) CDA工程(从一期主管路引入);
(7) 氮气系统(从一期主管路引入);
(8) 给排水(CW及污水排放引入一期污水处理池,雨水排放连接一期雨水管网);
(9) 消防系统(并入一期消防);
(10)DCS、SIS、PLC等监控系统(根据设计要求);
(11)其他相关配套。
2.2.3要求投标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2.4设备试车运行中,要求总包单位进行设备操作培训并协助业主试生产运行三个月(从原料进入界区开始计算)。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完工或交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完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5年4月1日以来完成电子化学品厂房项目或洁净室工程项目并验收合格。
注:(1)业绩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欠﹝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清办〔2021〕3号、徐招办发〔2021〕 8号、苏清办〔2021〕5号、徐治欠办发〔2021〕15号、徐治欠办发〔2021〕18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投标人已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已超过5年。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且需全过程参与招投标环节(含异议投诉)。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24日(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进入“交易承包人”,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其中须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缴纳200元作为平台服务费,另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缴纳600元作为标书费(详见本公告第4.5条)。(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 重要提示:
(1)投标人请于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注册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完成报名上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回执以及保密承诺后(原件扫描件)下载技术附件。
(2)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7月08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
6.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5 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6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6.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上传,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价格评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依法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者为优先;评标价也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5分 商务标:15分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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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得分 (65分) |
1.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5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5分,每高1%扣1.0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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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标(15分) |
1.项目管理机构(5分) |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2)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施工经理、控制经理、安全经理、质量经理)具备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注册证书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余注册证书不予加分。 |
2.投标人类似业绩(5分) |
(1)2015年4月1日以来完成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的电子化学品(应用于光伏、PCB、面板、IC等行业的电子化学品)相关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 (2)2015年4月1日以来完成1000级以上洁净室相关工程项目,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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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5分) |
(1)2015年4月1日以来完成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的电子化学品(应用于光伏、PCB、面板、IC等行业的电子化学品)相关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 (2)2015年4月1日以来完成1000级以上洁净室相关工程项目,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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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和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5)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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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
1.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2.施工方案 (8分) |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合理,能力供应可靠,满足施工要求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者;(1分) (2)主要施工方案可行、合理、安全者;(2分) (3)机械配置充足、合理,机械性能先进,能够满足工程要求;(1分) (4)劳动力安排合理、充足、与施工进度计划匹配;(1分) (5)主要材料供应满足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1分) (6)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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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进度管理(2分) |
在施工各阶段,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可实施性强、全面、合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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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质量管理(2分) |
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明确、合理、操作性强、控制过程有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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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HSE(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 (2分) |
(1)项目HSE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全面、措施得力;(1分) (2)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控制过程有效、预防得力。(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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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合同管理、项目资料管理(2分) |
(1)项目合同管理(1分) 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2)项目资料管理(1分) 项目资料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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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供材管理(1分) |
乙供材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整有效。(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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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管理机构(1分) |
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管理部门以及职责、分工明确、专岗专人,按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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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小企业园2号楼318室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 |
联 系 人:李茂荣 |
联系人:徐安祥、涂宝强 |
电 话:13812798535 |
电 话:0518-82258528、0518-82258298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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