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7-29 17: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大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大门工程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以灌发改投资【202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大门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西部;
2.1.2建设规模:灌云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大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最高投标限价:345729.36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灌云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大门工程,主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均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自承诺之日起,项目经理具备在岗履职能力)管理,实行承诺制;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2018]421 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 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 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件: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 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 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 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社会保 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 01 月至 2022 年 06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 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 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 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 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 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07 月29日至2022年08月0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08 月10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
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 20 家时(不含 20 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7 家和平均值以下 8 家,合计数量 R=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
而改变。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
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
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
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招
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评标办法及K值或 Q1、K1值,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8%~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 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0%)。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王圩村四组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409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夏主任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15950761828 电 话:1515126111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611860792@qq.com
10.注意事项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
4.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5.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2)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投标人按实填写;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6.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6.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6.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6.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6.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 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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