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0-24 17: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赣榆经济开发区原象新木业厂区内的土方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21-ZHJY-20221024001-1
赣榆经济开发区原象新木业厂区内的土方回填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赣榆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北侧、天天海藻东侧、原象新木业厂区内
2.1.2招标控制价:1572180.00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3工期要求:15天
2.1.4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土方回填高度,以甲方提供回填高程(回填厂区东侧太平洋现有建设地梁高程+0.1米(4.73米)为控制点,甲方以回填土方顶平面与控制点高程一致为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回填土方量约为52406m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连建发(2021)3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到位,且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在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4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国泰新点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0518-85861319】。
4.3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负。
时间:2022年11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2年11月04日15点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招 标 人: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波路开发大厦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595070100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39464798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已审核,同意发布。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国泰新点软件:黄桂松15896100880、朱家旺18905137238、何垒18452501766。
广联达软件: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锁(连云港办事点):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孙丽丽18005133017(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周梦雪15298603303、魏飞18261319191、客服电话:4000251010。
提醒:7.0系统运行期间,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