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1-22 17: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伊山镇233国道原项目部临时用地内拆除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23-ZHJY-GYZHJY2022179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伊山镇233国道原项目部临时用地内拆除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伊山镇233国道原项目部临时用地内拆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灌云县伊山镇233国道原项目部;
2.1.2拆除规模:混凝土总工程量约为7886.57m³,土夹石总工程量约为6730.39m³,详见招标需求;
2.1.3招标控制价:948790.00元,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人;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对未拆除的地面混凝土路面及地下土夹石基础进行拆除及外运、拆除后场地平整等。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0 年 11 月 22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2 年 08 月 22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 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 [2010]7号文等,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 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 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 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7)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05月-2022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 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 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1月 22 日至2022年 11月 29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5.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9)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如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
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1)~(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法,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捌仟贰佰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灌云县伊山镇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39613772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北路9号美食街区第二排北104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000191055
11.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11.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准备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11.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 CA 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客服电话 |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国信 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考虑疫情情况,要求本项目参与人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本项目参与人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投标单位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场。
3、“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4、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5、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