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1-22 12: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同兴镇伊芦村新型社区项目一期强电接入项目居配电设备安装及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ZHJY-GYZHJY20221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兴镇伊芦村新型社区项目一期强电接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投资备(2022)2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信天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同兴镇伊芦村新型社区项目一期强电接入项目居配电设备安装及采购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电缆、电缆分支箱、组合计量表箱等物资的采购安装等,详细要求见工程量清单;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采购人通知后20日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质保期:1 年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189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标准: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设备相关安装证书,符合国家、省和项目所在地供电局相关验收标准并投入使用。
注:投标人当同时具有营业执照和安装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设备相关安装证书),或者由具有满足相应要求的双方组成联合体。
3.6品牌要求:
序号 |
名称 |
推荐品牌 |
备注 |
1 |
设备 |
恒正、恒运、东风苏能 |
|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注意: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一方由设备生产商或制造商或销售商以及另一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设备相关安装证书单位组成不超过2 家的联合体。合理明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6 号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 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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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8分 技术响应:12分 售后服务:10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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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þ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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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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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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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后取算术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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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取值为:98%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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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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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78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78)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响应 (12 分) |
技术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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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6分): 提供电缆检验报告得3分,提供电缆分支箱型式试验报告得3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电缆检验报告、电缆分支箱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2、技术参数响应表 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得6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单位须做出响应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得6分,否则不得分。 |
2.2.3(3)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质保内容(10分) |
1、 质保期为1年,每延长一年加 2 分,最多得 4分(提供承诺书)。 2、 提供售后服务响应承诺书:出现质量问题时或故障时,响应时间 为4小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提供承诺书得6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 |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安装及调试方案)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的 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9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2 月13日上午 10 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 12 月13日上午 10 时 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 安装单位相关证书(仅安装单位需提供此项);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托书(此项仅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无须提供此项);
8、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9、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9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叁万柒仟捌佰元 整( 37800 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付至合同总价的70%,完成送电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退还(无息)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信天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栋3层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于工
电 话: 电 话: 0518-851108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本次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7.0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客服电话: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及电子备份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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