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2-22 0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赣榆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道路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1-ZHJY-202212210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道路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赣农发〔2022〕15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赣榆区黑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赣榆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道路提升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赣榆区黑林镇大树村,富林村。
2.1.2招标控制价:4999297.95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3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开工时间:2023年01月29日;竣工时间:2023年04月29日
2.1.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道路及涵洞,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2019年12月 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1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连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2年06月—2022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本工程执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承诺期限延伸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 12月26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国泰新点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0518-85861319】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抽取(如有)、远程解密、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签到,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和放弃对开标全过程提出异议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大厅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开标系统运行无故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有效的:
6.1 营业执照;
6.2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6.5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
6.6 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06月至 2022年11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6.7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8 投标人承诺书(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9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如是)。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3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60分 企业业绩:5分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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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投标报价 (60 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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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设最高限价,各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范围,否则按 废标处理。 1、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1)经评审的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时,得 60 分; (2)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 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 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 改变;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 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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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企业业绩(5分) |
项目业绩 (5分) |
企业自2019年11月(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至2022年11月期间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26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1个得5分,满分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原件不齐全不得分)。要求提供业绩合同且业绩合同主要内容标的、金额清晰可见,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业绩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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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施工组织设计 (35分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5分) |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总体方案表述的清晰性、全面性、前瞻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针对性等。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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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8 分) |
投标人提供施工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有效性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可靠性等。 优:6-8 分、良:3-5 分、一般:0-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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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6 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关键线路的清晰性、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行(如何确保工期)等。 优:5-6 分、良:3-4 分、一般:0-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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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5 分)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采取措施的规范性、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具体性、可靠性、及操作规程科学性等。 优:4-5分、良:2-3分、一般: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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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6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关键施工技术的难点、重点的分析及针对性合理化建议(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针对性及有效性等。 优:5-6分、良:2-4分、一般: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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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5分) |
项目投入的人员配备、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优:4-5 分、良:2-3 分、一般:0-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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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造成打分项不能及时得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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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赣榆区黑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赣榆区黑林镇
联 系 人:谷浩
电话: 183521322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榆区委党校1219室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15895798305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 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 号文规定的示 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 文件 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国泰新点软件: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0518-85861319,黄工 15896100880 (造价)。
广联达软件:郑磊 13812332568、刘书丹 1865125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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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 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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