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2-23 17: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标段编号:320722-ZHJY-202200039-5
(1)、招标内容:三分场土地平整810405.00㎡,五分场土地平整458441㎡,共计1268846㎡。
(2)、招标控制价:3449992.27元
(3)、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现行农业项目验收规定和水利工程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经理(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有效期内)。
(6)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在本单位连续缴费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
(7)投标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今,有承担过土地平整或土地复垦或土地治理工程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需由业主、施工、监理、设计签字盖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上述文件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均自负。如中标后被投诉该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且未解禁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并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2、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根据以下条件认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
7.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12月23 日至2023年01月06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何工:18452501766】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醒: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何工 |
18452501766 |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孙莉莉 耿立珍 |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微信同号) 18261319191(微信同号)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01月13日09时00 分。
5.2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注:1、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3、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方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一、投标报价:70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三、项目经理业绩及企业业绩:4分 四、投标人信用评分标准:5分 五、财务状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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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 T为最高限价,有效标n>5时,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n≤5时,无需剔除。)A为下浮系数,分别为1%、1.5%、2%,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每标段下浮系数。 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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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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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报价(70分) |
报价分(7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投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一个百分点扣0.3分;投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0.1分。 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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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
1、施工现场地布置和临时设施设计(2.0分) 场地布置合理1.0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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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降排水方案、措施(2.0分) 方案合理、措施得当,得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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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0分)。 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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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2.0分) 施工机具、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得2.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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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管理机构配置(2.0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合理、有框图,得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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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6.0分) 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6.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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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2.0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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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2.0分)。 安全生产方案合理得1.0分;文明施工方案合理得0.5分;环境保证方案合理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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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经理业绩及企业业绩(4分) |
1、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土地平整或土地复垦或土地治理类似工程,合同面积7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在本项目中必须为项目经理),得2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诚信库中,三者齐全才能得分,不齐全的不得分。 2、投标人业绩:企业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担任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760000平方米的土地平整或土地复垦或土地治理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项目面积、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承担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清晰反映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否则不予计分。同一项目,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以项目经理业绩得分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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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信用评分标准(5分) |
信用等级(4分) |
1、参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12月16日)”执行。 2、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2/5/19/art_42984_10454527.html),未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得2.0分。 3、未列入公布的最新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表内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为2.90分,并应提供空白网页截图,如未提供得2.0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或网页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
一级赋分值为1分,二级赋分值为0.9分,三级赋分值为0.7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按上述标准赋分。 提供原件扫描件或者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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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状况(1分) |
财务状况(1分) |
有银行出具的有效对账单(不低于300万元)及有投标企业出具用于本工程不低于300万流动资金的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分。(自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01月13日的任意一天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对账单余额不得低于300万元)。 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注:
1.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否则不予得分,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得分业绩。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3日内,提交开工申请资料,10日内必须组建项目部并开工建设,10日内未组建,招标人有权清退中标单位,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驻场。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东海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 东海县城南10公里,S245汤庄入口向南5公里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87627255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牛山镇北辰路浅水湾美墅南门西200米
联 系 人: 尹娟
联系电话:13675211234
2022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