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2-26 17: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管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管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洋井环保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圩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管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徐圩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管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2 标段划分: 徐圩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管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3 招标范围:为实现对园区水、气、土、固废、噪声的环境监测能力全覆盖,管控中心拟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采购海水、应急及其他必要监测设备,本次拟采购32台设备,具体详见任务书。
2.4 交货地点: 徐圩新区 ;
2.5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起,9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初步验收,最终验收完毕后进入质保期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招标控制价:370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370*95%=351.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6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至今具备300万类似检测仪器销售业绩。
①类似业绩的证明需提供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招标文件所需要的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采购合同、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或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采购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由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4. 推荐品牌及要求:
本项目招标人推荐品牌为: 详见任务书 。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用于本项目投标。
注:招标人同意书原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5. 资格审查
提供有效的:
5.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5.2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3 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采购合同等书面证明文件);
5.4 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资料备查,但须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其他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6. 评标办法
6.1 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95 %。
6.2 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6.3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标准: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50 分 商务部分: 28 分 技术部分: 2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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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审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98%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审基准价不因采购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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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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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5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5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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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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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分 (28分) |
企业实力(10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
业绩(18分) |
2019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具备300万及以上环境类检测仪器相关设备销售业绩的,每有一项得6分,最高18分。 注:类似工作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反映出招标文件所需要的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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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部分 (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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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满足情况(6分) |
投标供应商所投的设备参数需完全响应招标基础需求,带▲的参数为加分参数,每有一项性能指标或技术参数满足▲参数加0.4分,最多计15项,满分得6分。 注:招标文件中带▲的加分参数,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 |
4 |
进度及技术保障方案(8分) |
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进度安排合理性(2分) (2)技术保障队伍专业性(2分) (3)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性(2分) (4)投标人需对所投产品进行综合阐述,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单位所投产品进行综合评价(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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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4分) |
各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售后方案进行阐述,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方案的优劣进行评分。最高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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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能力 (4分) |
投标人具有与环境相关的售后服务五星认证证书的,得4分,具有与环境相关的售后服务四星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有与环境相关的售后服务三星认证证书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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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售货服务及技术部分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7.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 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年 1 月 3 日。
7.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7.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7.5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连建管【2020】47号文。
8.2 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柒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保险保函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购买,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苏洋井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728室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航运中心4号楼 |
联 系 人:刘品吉 |
联 系 人:万工 |
电 话:0518-82256886 |
电 话:15365903400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976176446@qq.com |
采 购 人:江苏洋井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