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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祥云·未来城小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的公告[重发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1-18 18:3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祥云·未来城小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祥云·未来城小区项目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服[20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云正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民安南路东侧、上海路北侧(GYJ2022-16号地块)。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8499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及商业楼15栋,门卫室(2栋),变电所(4栋)。总建筑面积约188859.76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及绿化等设施;其中南侧及北侧沿街设计商业服务网点,地下室内按相关规定布置人防、消防、机动车停车及地下储藏室、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等功能空间。配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总高度不超过55米,总投资额约:60000万元.

2.1.3 招标范围:从项目施工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驻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送审价的审核、商务分析、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编制及审核,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各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及竣工决算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发包人验收合格为止;

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2.1.4服务期:600 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1.5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总基本费用人民币  296 万元,结算审核追加费用(效益费用)费率为3%;

2.1.6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6月-2022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 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7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它要求:

3.9.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2 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9.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 企业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5) 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 年6月-2022 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 投标人承诺书(见投标格式)。

注: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50  分    

商务响应:  40 分

技术响应:  10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5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认。 

说明:

(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情形而改变。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5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商务响应

(40)分

项目组人员

配置

(27)分

项目负责人(10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年限超过20年的得3分;15年(含)至20 年(不含)的得2分;15年以下的,得1分。(年限以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批准日期为准);本项最高3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其它最高级别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个加2分,本项最高2分。

项目组成员(17分)

1、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组长)不少于5人(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师3人,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师2人),满足以上要求的,得4分;每增加1名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0.2分,最高得2分;每增加1名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且执业年限超过20年的(年限以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批准日期为准),得1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同时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

3、拟派项目组成员同时具有2个及以上其他注册类最高级别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包含注册造价工程师),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所有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22 年6月-2022 年11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最新的电子证照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综合实力(3分)

投标人获得部级、省级造价管理部门或部级、省级造价咨询行业协会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一等级的得3分;第二等级的得2分;第三等级的得1分。

注:其他省份咨询企业信用等级标准不同时,应提供企业造价咨询等级评价证书及外省企业造价咨询等级评分标准的有效文件或网上截图以作为评审依据。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最新的电子证照上传至投标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此项不得分。

业绩(10分)

企业业绩(5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合同投资额在4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业绩,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项目合同投资额在4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业绩,每有1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投标人类似业绩认定以提供咨询合同为准,金额、时间以咨询合同中的投资额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合同投资额可累加;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4)同一个业绩仅计取一次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2.2.3(3)

技术响应

(10)分

审计服务方案(10)分

1、跟踪审计的指导思想、目标明确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具体。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未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有较为完善的行业内部控制制度。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未描述不得分,本最高得2分。

3、服务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计划与工作方式。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未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4、审计进度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以及与业主之间配合的协调机制。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未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跟踪审计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打分,未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1月18 日至 2023年1月30日, 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2月 7 日 10 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 2 月 7 日10 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7.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电子版1套(U 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云正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经济开发区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24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200

联 系 人: 李科长                     联 系 人: 顾工

电    话:15896113915                 电    话: 18036668613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CA办理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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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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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新点投标工具”下载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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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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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6100880(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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