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1-19 17:4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绿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绿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绿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园区
2.2项目概况:连云港绿叶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规模20000m3/d,主体生化装置分2个系列,每系列处理量1万吨/天,主要处理造纸包装产业园排放的工业废水,同时兼顾木材家具产业园、装备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产生的工业废水和镇区排放的部分生活污水,采用工艺为“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为核心构筑物的二级处理部分工艺、以流化床芬顿氧化以及高效沉淀和连续流砂滤为主的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2006年版))中一级A标准。本项目主要连云港绿叶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托管运营管理服务、运营指导服务。
2.3招标内容:对连云港绿叶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20000m3/d污水处理工程进行技术托管运营服务以及工艺配方的设计,以维持污水处理厂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对园区周边3座一体化村居污水处理装置进行运营指导服务。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760.0万元(暂按5000 m3/d考虑,3年费用招标总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注:考虑初期水量较小,电费暂按照300万元/三年进行报价控制,运营公司应尽可能优化操作管理,以实现节省电消耗。实际生产过程中,经过运营控制优化后最终仍超出控制价部分的电费和零星维修费从本项目暂列金列支,暂列金由项目业主连云港绿叶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承担并遵守一定的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暂列金金额按照540万元/三年考虑。考虑到污水运营初期接纳项目污水水质相对不是很复杂,芬顿工艺开启可能性较小,报价暂不考虑芬顿运行成本,如实际运行过程中,碰到复杂的接管水质,经过建设单位组织接纳研究(实验)和专家论证,确需要开启芬顿,则按照最高不超过3元/吨废水进行运营费用控制,结合试验和实际运行方案进行费用确定。污泥处置暂按一般固废处理费用考虑;上述费用约定原则外的其他费用,运维单位实行总价包干。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
3.5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本项目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至 2023 年1月3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2月16日15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7)项目负责人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08月至2023年01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8)投标人承诺书;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求投标人提交自行查询结果。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盖章)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加密)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特别提醒: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工 |
0518-85861319、4009980000 |
朱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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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
||
江苏CA 总部(南京)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
13585204543 |
杭云飞 |
13851527446 |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标人: 连云港绿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大楼416室
联 系 人: 付帅
电 话: 15351888102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5A幢8层A室
联 系 人: 孙经理
电 话:15862294269、025-52234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