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2-06 11: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通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管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ZHJY-GYZHJY202300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通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管材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灌云县通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通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PE100给水管管材(DN25mm-DN315mm),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供货周期1年,招标人随时需要,随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供应商在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供货;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质量标准: 所有采购的管材需为PE100级全新料,且必须符合GB/T13663-2018标准;卫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
2.7质保期:2年;
2.8招标控制价:约97.5万元;本次招标采购管材的单价限价为15000元/吨,采购数量暂定为65吨,按实结算,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9推荐品牌:福建恒杰、浙江申康、江苏瑞洁、山东博大、江苏星河、安徽公元;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制造商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08月至2023年01月);
3.7投标人必须具有卫生许可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名称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1获取时间:2023年 02 月 06 日至2023年 02 月 13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 02 月 06 日至2023年 02 月 13 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6.1递交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2 月 17 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3年 02 月 17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卫生许可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名称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4、投标人承诺书;
5、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08月至2023年01月);
6、招标人同意书(如有)。
注:上述证明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因投标人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付款方式:
首批供货货款在10万元(含)以内不付款,如超过10万元,付超出部分货款;以后供货按照批次付款,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一周内付清该批货款;一年供货期满后,付清首批货款。
9.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通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城伊山镇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邵总 联 系 人: 朱工
电 话: 0518-88826304 电 话: 0518-85899660/18905130117
传 真: 传 真: 0518-85899660
特别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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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