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3-03 16: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布展项目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ZHJY-DHSJC202303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布展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东海水晶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及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农副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布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展陈项目设计及施工,展陈面积约3000平米;
2.2工程地点:老水晶城二期;
2.3工期: 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投标最高限价:36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建设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④其他情形。
(2)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8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8月-2023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9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建函建管【2022】6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未解禁的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20分 投标报价: 7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分 工程业绩: 1分 资信: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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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后期特效影片制作效果。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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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内容进行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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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 (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环保、节能措施。 2.对本项目的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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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深度( 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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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装调试方案的可行性(1分) |
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组织严谨得0-1 分,组织计划有缺陷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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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投标报价(70分) |
报价评审((68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为3%、3.5%、4%、4.5%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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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投标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投标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投标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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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相关格式进行报价,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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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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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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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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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项目部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装饰装修专业)、质量员(装饰装修专业)、安全员,配备齐全得2分,配备不齐不得分;(提供相关岗位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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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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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4)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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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各类展示馆布展工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人民币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1、业绩要求需上传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项目(各类展示馆布展工程)、合同价款、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评委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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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5) |
企业资信(1分) |
1、供应商具有 AAA 资信等级证书的得 0.5分。 2、供应商获得过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0.5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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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3月03日至2023 年3月 13日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何工:18452501766】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标段,售后不退。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醒: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CA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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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月24日9时00分。
6.2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东海水晶城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老水晶城二期 地址:东海县秀水街20号
联 系 人:苗争明 联 系 人: 尹娟
电 话:13815609363 电 话: 1367521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