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4-07 16:4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服[2022]2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恒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灌云县;
2.2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17个(详见场站建设清单),充电车位总数为 515 个;其中直流充电桩车位总数为445 个,交流充电桩车位总数为70 个。新建后台运营管理中心1处;所有场站配套安装美化、监控、显示屏等;土建部分及配置安装雨棚约9000平方米、光伏1.1448MWp,储能总容量为400kWh,光储充微电网系统1套,总投资额约:11060万元;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监理服务期: 36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73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8 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21】338号及连建发【2021】336号文。
投标企业及法人代表和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网站公布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直辖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将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4 分 项目管理机构:24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类似业绩: 4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 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四。 注: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64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监理费以万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64分 |
|
项目 监理 机构 (24) |
总监理 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得 2分,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的日期为准。 注:执业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4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20 分): 本工程最低要求:本工程须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满足要求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1)在上述人员中,配备机电专业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的,得基础分1分;其同时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4分。 2)在上述人员中,配备电力专业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的,得基础分1分;其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 3)在上述人员中,配备市政专业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的,得基础分1分;其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 4)在上述人员中,配备土建专业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的,得基础分1分;其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的,加2分;此项最多得3分。 5)在上述人员中,配备造价专业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的,得基础分1分;其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建工程)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 注:①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可以为省级(或直辖市)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需具备类似监理工作经验证明(也可以为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省级(或直辖市)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否则不得分。 ②禁止一人身兼多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配备中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③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社保证明(至少2022年8月至2023年1 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20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
1、自有检测设备得 6分:包括全站仪、水准仪、GPS、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涂层测厚仪(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检定或校准证书),有一件得 1 分,最多6分。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 2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 0 分。 注:检定或校准证书、联营协议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8分 |
||
|
类似工程业绩 (4分) |
1、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 2016年3月至今,投标人监理过工程造价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新能源光伏发电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项目,每提供一个得4分,共4分。 说明: 1、投标标书中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的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竣工验收证书中的合同造价为准。 3、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造价、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4、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5、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提供至少四方建设责任主体(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等)签字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6、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4分 |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 7日至2023年4月12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 日10 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4月 18 日10 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
4、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信息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如项目总监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6、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资格审查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元整(¥:14400.00元)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灌云恒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 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张主任 联 系 人: 苏工/于工
电 话: 0518-88231198 电 话: 19996677166/0518-8116200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CA办理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下载“新点投标工具”下载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 15896100880(造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