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1 20:5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2]2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灌云县;
2.2工程规模:主要对灌云县伊山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标段号 |
涉及小区 |
备注 |
一标段 |
五金公司家属区、县政府家属区、新民北路商住楼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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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通用机械厂住宅楼、东门河沿河商住楼、连旋机厂住宅楼、老灌中家属区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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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已在先评的某个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分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则本标段排序顺延。 |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27.58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8 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21】338号及连建发【2021】336号文。
投标企业及法人代表和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网站公布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直辖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将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评标办法: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
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含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6 家和平均值以下 9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2、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的,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评标办法及K 值或 Q1、K1 值。
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 K2=90%。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 0.6 分,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 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5月4日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
4、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信息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如项目总监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6、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资格审查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殷主任 联 系 人: 苏工
电 话: 0518-88166101 电 话: 0518-8116200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CA办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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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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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下载“新点投标工具”下载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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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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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 15896100880(造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