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1 20:3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2]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
2.1.2建设规模:主要对灌云县伊山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包括五金公司家属区、县政府家属区、新民北路商住楼、伊新路东侧住宅楼、烟草局家属区、电子机械厂家属区、五金公司家属区、通用机械厂家属区、电大家属区、国税局家属区等,具体详见图纸。
2.1.3招标范围:从项目施工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驻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送审价的审核、商务分析、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编制及审核,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各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及竣工决算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发包人验收合格为止;
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2.1.4服务期:12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1.5本项目的最高限价:30.41万,效益费用固定费率为3%,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做无效标处理。
2.1.6质量要求:合格。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0月-2023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7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它要求:
3.9.1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9.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 企业营业执照;
(2)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3)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10月-2023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6) 投标人承诺书(见投标格式)。
注: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评标办法: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
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含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6 家和平均值以下 9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2、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的,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评标办法及K 值或 Q1、K1 值。
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 K2=90%。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 0.6 分,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 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4月 21 日至2023年4月 26 日,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新)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 4 日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5月4 日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8.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电子版1套(U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9.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陆仟元整(6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邮编:222000 邮编:222200
联系人: 殷主任 联系人:苏工
电话:0518-88166101 电话:0518-81162007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CA办理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新点投标工具”下载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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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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