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5-15 15: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岗镇东园村粮食仓储烘干厂房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岗镇东园村粮食仓储烘干厂房建设项目(二次)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灌云县南岗镇东园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岗镇东园村粮食仓储烘干厂房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岗镇东园村;
2.1.2建设规模:南岗镇东园村粮食仓储烘干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2.1.3招标控制价:1587172.61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南岗镇东园村粮食仓储烘干厂房建设项目建设,新建粮食仓储厂房 1400 平方米及粮食烘干设备 1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提供近3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及有效劳动合同;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人事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份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④招标人拒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⑤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⑥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⑦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⑧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0元,售后不退。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的扫描
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10)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1)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以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由于综合交易系统无法链接诚信库,所有投标资料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不含本数)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6家和平均值以下9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5%。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灌云县南岗镇东园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南岗镇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阳光景都19-205
邮 编: 2222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龚兴旺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13961337211 电 话:0518-8886036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 CA 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因江苏 CA 业务已被国信 CA 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 家 CA 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 名称 |
CFCA |
国信 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国信 CA]窗口 |
2、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为保证最终报价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系统签到时预留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执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的编制费用收费标准按“苏建价协【2022】7号”文执行,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投标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 |
1.5% |
1.5% |
1.5% |
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
1.1% |
0.9% |
0.8% |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
0.25% |
0.15% |
0.2% |
1-10亿元(含10亿元) |
0.05% |
0.05% |
0.05% |
10-50亿(含50亿元) |
0.01% |
0.01% |
0.01% |
50亿元以上 |
0.005% |
0.005% |
0.005% |
注:①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不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的编制费用。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
③收费标准的计算基数为中标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标段招标的,按各标段中标金额分别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