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6-08 11: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南岗镇东园村粮食仓储烘干厂房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ZHJY2023039
2、项目名称:南岗镇东园村粮食仓储烘干厂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587172.61元,最后报价超过此预算总价和分项价的为无效供应商。
5、采购需求:南岗镇东园村粮食仓储烘干厂房建设项目建设,新建粮食仓储厂房 1400 平方米及粮食烘干设备 1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照执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参照执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5)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5日止(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文件。
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注: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7.0参加远程开标会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3年6月19日10点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1000元(叁万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
账 号:496278560976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上规定帐户内;
(2)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超过或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不是一次性足额到账的均视为废标,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缴纳情况查看:投标单位登录会员系统→业务管理→业务查询→保证金查询(灌云)→选中本标段→点击“查看”按钮,查询缴纳情况。
友情提醒:
1、请各投标人妥善安排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时间,避免由于银行汇款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而影响投标,由此出现的风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该仔细核对诚信库基本户信息,确保无误。如诚信库基本户信息不是基本户,请及时修改为本公司基本户,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往保证金子账号里面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请根据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运行时间操作,投标保证金进账时间必须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毕后,及时登录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如因自身操作失误造成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缴纳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软件方面请联系国泰新点:黄工:15896100880,张工:18505182641,朱工:15161373079。
5、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收据。
6、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开标后由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业务系统中打印保证金缴纳明细。
7、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或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不是一次性足额到账的均视为废标。
8、本项目不接受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保证金银行同期利息一并退还。
1.中标公告发出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招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提交、审核,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成功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
3.如遇到特殊情况(如异议投诉、行政处罚)保证金暂缓退还,待处理完毕后仍需退还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外)。
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由招标人委托交易中心上缴国库。
②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无须递交备份文件;
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一份(U盘形式、不加密无毒);
⑤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执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的编制费用收费标准按“苏建价协【2022】7号”文执行,上述费用由招标人在发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1万元 |
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 |
1.5% |
1.5% |
1.5% |
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
1.1% |
0.9% |
0.8% |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
0.25% |
0.15% |
0.2% |
1-10亿元(含10亿元) |
0.05% |
0.05% |
0.05% |
10-50亿(含50亿元) |
0.01% |
0.01% |
0.01% |
50亿元以上 |
0.005% |
0.005% |
0.005% |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不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工程标底的编制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
3.收费标准的计算基数为中标金额。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标段招标的,按各标段中标金额分别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⑦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灌云县南岗镇东园村民委员会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侍庄街道季尧村长安大道中段南侧205号
联系方式:陈 工 0518-88860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兴旺
电 话:13961337211
九、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电子招投标说明
2.1、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交易、网上开评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交易平台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何工 1845250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