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6-25 09:4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房屋招租公告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灌南经济贸易总公司现有门面一间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承租人参与承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门面位于灌南县人民东路39-4号(外贸综合大楼一楼),面积约40平方米,交通方便,适合经商。
该门面以年租金15000元为底价基数竞价招租。
二、承租条件:
(一)竞租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委托书。
(二)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三)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三、要求:
(一)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二)以现状出租。
(三)承租方进行装修装饰须经租赁人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租赁人所有,未经租赁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四)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合作名义进行转租,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租赁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六)租赁人保证提供招租的房产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七)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限制经营范围,包括:污染、噪声大、气味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食品加工店、歌舞厅、冷作加工、机械维修等经营项目,即“不扰民项目”。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下午6点止。
(二)报名地点:灌南县人民东路39-9号
五、其它事项
(一)竞租人于2023年7月5日上午9:00到灌南县行政中心226房间竞租。
(二)为保证竞标的公平与公正性,竞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3日内全额退还;未履行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国富,联系电话:13655120512
灌南县经济贸易总公司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