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7-14 15: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3年度徐圩新区PM2.5及污染天气管控项目(中通道以南区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徐圩新区PM2.5及污染天气管控项目(中通道以南区域),招标人为 江苏洋井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集中组织建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度徐圩新区PM2.5及污染天气管控项目(中通道以南区域);
2.2 服务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3 规 模:保障斯尔邦(省控点)、精细化工园区、石化基地上风向、石化基地下风向4个点位的大气环境质量,开展雾炮降尘、道路保洁等扬尘管控工作。
2.4 最高投标限价:1191.5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1131.92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5 服务周期:275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详见任务书中要求;
2.6 招标范围:保障斯尔邦(省控点)、精细化工园区、石化基地上风向、石化基地下风向4个点位的大气环境质量,开展雾炮降尘、道路保洁等扬尘管控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任务书;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大气环境质量管控类似项目(类似业绩工作内容必须包括洒水、清扫及雾炮降尘)。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发票(部分发票即可,发票需明示业绩合同双方单位名称。)扫描件为准,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工作内容、项目规模、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分包合同及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3.4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5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由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目规定的情形。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1191.5万元*95%=1131.925万元)。
4.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投票结果少数服从多数。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5分 商务响应:30分 技术响应: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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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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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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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共55分) |
投标报价与 评标基准价 (55分) |
评标基准价=Ax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4≤有效投标文件<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8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值=97%。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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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于评标基准价得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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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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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分(共30分) |
投入专用设备情况及企业履约能力(10分) |
1、投入 13 台清扫车(水箱容量清水箱不低于10m³或10t,垃圾箱不低于7m³或7t)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每多提供一台得0.5分,最多得 4分; 2、投入4 台雾炮车或抑尘车(水箱容量不低于10m³或10t,射程:100米及以上),得1分,否则不得分,每多提供一台得0.5分,最多得2分; 3、投入 12 台洒水车或抑尘车(水箱容量不低于10m³或10t),得3分,否则不得分,每多提供一台得0.5分,最多得4分; 注:1)本项最多得10分; 2)每辆车必须提供10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需提供保险保单,否则不予认可。 3)以上车辆为自有或合作协议车辆,公司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合作协议车辆需提供车辆合作协议及行驶证。否则不予认可。 4)以上车辆参数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为准,如登记证书未明示以上参数,则需补充提供车辆厂家出具的盖章版车辆参数证明。 5)车辆年限: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年以内,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6)本项2、3条提供相同抑尘车不得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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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员 投入(10分) |
拟投入的驾驶人员,必须为其购买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否则不参与计分。 每投入一名驾驶员,且为其购买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 1.投入的驾驶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拟投入的驾驶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驾驶证(B2或A2照); 拟投入的驾驶人员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或合作第三方公司人员,并有本单位或合作第三方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 2.需提供以下材料: 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有效的人身意外保险单。拟投入驾驶人员为第三方公司的派遣人员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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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大气环境质量管控类似项目(类似业绩工作内容必须包括洒水、清扫及雾炮降尘)。提供资格审查业绩外,每多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 (1)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发票(部分发票即可,发票需明示业绩合同双方单位名称。)扫描件为准。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反映出招标文件所需要的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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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共15分) |
服务方案 (15分) |
1、项目概述。结合徐圩的实际情况及项目背景,对本项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服务思路和总体概想。(4分) 2、服务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提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取水规范、作业车作业流程、管理规范等)(2分) 3、安全保障措施。对本项目服务过程的安全保障和应急保障措施提出具体可执行的方案。(2分) 4、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为保障服务质量,达到省、市下达的大气质量目标,提出具体的质量保障措施。(2分) 5、服务重难点及合理化建议。(4分) 6、服务响应。对服务响应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内容等)(1分) 注: 服务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服务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若低于70%,需写书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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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1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5.3本项目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7. 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09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3年8月4日09时00分开始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有效且最新的: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
(3)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或项目负责人为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投标人承诺书(包含所有承诺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5)业绩合同及相关证明。
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洋井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82256886
邮 编:22200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方洋管理学院(拓展训练中心)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电话:15895976087
邮 编:222000
电子邮箱:xiajing@jsyangjing.com
2023年 7 月 14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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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0518-85861319、4009980000 |
朱家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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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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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CA 总部(南京)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
13585204543 |
杭云飞 |
13851527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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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 18005133017 |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