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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徐圩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9-07 11: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洋井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徐圩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申报项目

2.2 服务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3 规    模:根据新区实际制定徐圩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施方案等工作。

2.4 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28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5 服务周期:21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根据新区实际制定徐圩新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施方案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项目任务书。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现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2023年2月-2023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4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减污降碳或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综合研究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招标文件所需的项目内容、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分包合同及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目规定的情形。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 评标办法

4.1 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95%=285万元)。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投票结果少数服从多数。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4.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50 分;

商务部分: 25 分;

技术部分: 25 分。

4.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文件≥10家时,应该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为98%。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点

总分值

4.2.3

投标报价

(50分)

投标报价

(50分)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50分

4.2.4

商务部分

(25分)

业绩能力(12分)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减污降碳或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综合研究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8分。

2、参与起草国家级或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政策,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4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1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招标文件所需的项目内容、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分包合同及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4)业绩2的认定需提供参与起草的国家级或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政策文件及生态环境部、省级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成果应用证明,且必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

12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

(11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

2、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配备:具备环境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4人,得基础分4分,否则不得分;在4人的基础上,项目组人员每增加1名上述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最多加5分。

注:

(1)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以上项目组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期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2月-2023年7月),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

11分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2分)

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的,得1分。

2、投标人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的,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分

4.2.5

技术部分

(25分)

项目理解程度

(3分)

对本项目背景、工作内容、目的、服务对象、最终成果的理解程度等内容进行阐述,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对本项目理解的详细文字说明以及分析采购需求,本项最高得3分。

3分

技术实施路线

(9分)

对项目工作技术线路正确性,选用依据标准准确性进行评审,内容详实,条理清晰,有明确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以及验收承诺、有针对性方案,本项最高得9分。

9分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现场调研及分析方案

(9分)

制定典型石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现场调研方案,包括典型企业筛选、现场调研内容、污染物排放效果评估等,本项最高得9分。

9分

进度及质量控制方案

(4分)

对投标人项目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明确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4分。

4分

注:1、技术部分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技术部分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若低于70%,需写书面理由。

3、中标后招标人保留对中标投标人的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的权利。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6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的,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连公管办 (2023) 1号】文件规定。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5日;

6.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6.3本项目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7. 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5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3年9月28日15时00分开始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有效且最新的: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或项目负责人为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职称证书;

(4)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6)业绩合同及相关证明。

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洋井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28室

联 系 人:孟珂宇

联系电话:0518-82256886

邮    编:22200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方洋管理学院(拓展训练中心)

联 系 人:柳亚男/朱琳

联系电话:18352803880/0518-82106687

邮    编:222000

电子邮箱:liuyanan@jsyangjing.com

 

2023年9月7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无效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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